试用期间请事假及病假超过三天,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答案:2 悬赏:2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4-07 13:18
- 提问者网友:战魂
- 2021-04-07 03:01
试用期间请事假及病假超过三天,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荒野風
- 2021-04-07 04:36
如果连续病假6个月或不连续病假200天,就可以认定为长病假,也就可以认定为丧失劳动能力,可以以此为理由解除合同。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时间的尘埃
- 2021-04-07 05:09
只要是在规定医疗期内,就不会被解雇,否则可以依法要求赔偿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病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此处适用第三款 至于规定的医疗期限一般为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以劳动者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为标准计算具体的医疗期。有几类标准: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有疑问继续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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