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演艺圈掀查税风暴波及到哪些艺人?
- 提问者网友:萌卜娃娃
- 2021-05-10 08:01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夜余生
- 2021-05-10 09:00
- 1楼网友:十鸦
- 2021-05-10 10:51
台灣有很多藝人都被查稅,林志玲, 蔡康永, 大小S. 王識賢, 張菲, 吳宗憲...
以下是我們台灣的新聞報導, 你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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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志玲遭國稅局裁定補稅1500萬後,藝人陸續遭查。
影劇中心/綜合報導
繼林志玲遭國稅局裁定補稅1500萬之後,最近傳出多達400位藝人陸續遭國稅局約談,
名單從A咖到F咖都有,演藝圈知名主持人蔡康永也被國稅局盯上,追討補繳稅額1千多萬元,
王識賢也要補繳千萬,而且是分期攤還,就連以為拿到免死金牌的大小S,這次也被追稅,
高達4千萬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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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人萬萬稅,國稅局來追稅,就連綜藝大哥大都聞之色變,過去被討了兩次,只有乖乖補繳。
這次傳出國稅局約談4百位藝人,張菲不認為裡頭會有他,但他說今年的稅真的都沒漏繳。
不過蔡康永就悶了,法官認定他兩年賺5200萬,蔡康永卻只報了2800多萬,因此判他敗訴,
要被罰繳1101萬,蔡康永很無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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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識賢也遭殃,補稅金額同樣高達千萬,還得分期才有辦法攤還,就連曾經在法院擊敗國稅局的大小S,
免死金牌也失靈,這回被追討4千萬以上的稅金。第一名模林志玲抗稅失敗,也遭裁定補稅1500萬,
張菲說政府總拿藝人開刀,也該制定規範,到底薪資和執行業務所得該怎麼認定?兩項算法不同,
因此藝人補稅一補就是千萬,如果不好好定規則,每年藝人補稅新聞還有得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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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楼网友:渊鱼
- 2021-05-10 10:34
徐妈妈大吐苦水:没办法与税局争
去年曾在“补税案”中告赢税局的大小S今年再度中招,被要求补税4000万新台币(文中单位均为新台币),日前徐妈妈代表两个女儿到税局“做交代”,可惜最后商谈未果,双方只好约定法庭上见。
再度被卷入“查税风暴”,徐妈妈为女儿们大吐苦水:“缴税是义务,但合理节税也没有错吧?我们不懂法律,也没办法与税局争。”
继小S之后,她的老搭档蔡康永也被认定漏税,补税加上罚款,“大出血”近600万新台币。而今年人红财旺的两位偶像剧一姐杨谨华、陈乔恩近日也传出被税局盯上。
林妈妈忿忿不平:税局要有凭据
广告代言接到手软还片约不断的“吸金女王”林志玲,今年年中便收到税局的“咖啡邀请”,被裁定补税1500万新台币。虽然大美人亲自到有关部门“陈述意见”,税局仍旧认定其收入为“薪资所得”,非“执行业务所得”,要求其一口气补税1500万没得商量。
对于林志玲“抗税”失败的结果,林妈妈忿忿不平地表示:“大家别以为志玲只是模特,或是在国外只修了艺术,别忘了还有商学院双学位,自己赚多少她最清楚。但我觉得她当然应该为自己据理力争,因为该缴的税是不能少缴,不该缴的税,税局也要有凭据,不能开口就要啊!这样实在不公平。”
而大美人萧蔷近日也被税局裁定她及其工作室款项为“薪资所得”,需补税96万并罚款289万新台币。据悉,萧蔷曾对此提出行政诉讼,但日前已遭台北高等“行政法院”驳回。同时,张韶涵也被追税1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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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如何界定艺人逃税
台湾艺人与税局之间的纠纷,均围绕其收入究竟是“执行业务所得”还是“薪资所得”而展开。艺人跟电视台、唱片公司等签约,可按“执行业务所得”报税。在此项目中,只有55%为报税范围。而如果报“薪资所得”项目则百分之百要列入报税范围,二者纳税数额差距巨大。艺人必须“个人”跟电视台、唱片公司签约才可以使用“执行业务所得”报税,如果艺人是通过经纪公司跟电视台、唱片公司签约,再用“执行业务所得”报税,就是“逃税”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