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险只交了10个月,第11个月没交,可以报销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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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时间 2021-02-25 04:51
- 提问者网友:焚苦与心
- 2021-02-24 11:11
生育险只交了10个月,第11个月没交,可以报销吗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傲气稳了全场
- 2021-02-24 11:41
要满足条件,才能领取生育保险金:
1、在职人员必须按规定参保缴费,生育时累计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以上,生育的当月和补缴生育保险费的月份不计入。(累计满12个月即可,没有连续缴纳也行);失业人员必须办理失业登记,申领流产或计划生育手术补贴的须当月有生育保险缴费(失业者生孩子可领,流产不能领);
2、在符合国家规定设置妇产科的医疗机构分娩、流产、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外地医院也可以报销哦!)
3、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规定;(也就是说,只要符合基本国策,二胎也能领取。)
4、待遇申领时效:生育的次月15日起,方可受理申领,逾期超过六个月未及时申领者,不再受理。
1、在职人员必须按规定参保缴费,生育时累计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以上,生育的当月和补缴生育保险费的月份不计入。(累计满12个月即可,没有连续缴纳也行);失业人员必须办理失业登记,申领流产或计划生育手术补贴的须当月有生育保险缴费(失业者生孩子可领,流产不能领);
2、在符合国家规定设置妇产科的医疗机构分娩、流产、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外地医院也可以报销哦!)
3、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规定;(也就是说,只要符合基本国策,二胎也能领取。)
4、待遇申领时效:生育的次月15日起,方可受理申领,逾期超过六个月未及时申领者,不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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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楼网友:青尢
- 2021-02-24 12:03
1、福州的生育保险报销条件中,关于参保时长要求是12个月
2013.10开始参加生育保险的话,至2014.09刚刚12个月,但是一般来说实际生育日期与计算得出的预产期会由1~2周的出入。你要是9月份生育的话可以理解为满12个月,但是如果是8月份,那就只有11个月不符合报销条件了
榕政办[2010]246号:
第五条
2011年1月1日以后建立生育保险关系的职工(含中断后重新建立的),须分娩前连续正常缴纳生育保险费12个月以上(含12个月),生育符合《福建省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的,方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缴费未满12个月的职工,生育费用由用人单位负担。
2、社会保险所说的12个月指的是含缴费当月,并不精确到具体日期
3、查了一下,福州是2014.01将企业生育保险管理职能由社会劳动保险管理中心移交给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详见榕人社保〔2013〕392号),这个是业务移交,2014.01之后生育保险归“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进行管理,缴费方面和个人没有关系,由单位统一交往医保管理中心,你的报销也是在医保管理中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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