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老板有没有犯劳动法?
答案:5 悬赏:2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8-12 18:27
- 提问者网友:凉末
- 2021-08-12 06:43
我在深圳宝安区龙华镇的一家百货上班,刚进去要试工三天(无工资)三天过后要交150元押金,第二个月还要从工资里面扣150。因工资太低做满三个月后我就交了辞工书,但现在已经交了一个多月了,他招不到人不结工资给我走,不知道要等到什么时候,我该怎么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独行浪子会拥风
- 2021-08-12 07:43
告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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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楼网友:猎心人
- 2021-08-12 12:51
可以到你当地劳动局去反应看看,如果是你老板的错他们会给你处理的.
- 2楼网友:七十二街
- 2021-08-12 12:20
绝对的违法,他没有权力扣你钱,可以向有关部门反映,至于拖欠工资就有点麻烦,他可以说公司运作失误什么的,有关部门也不好管
- 3楼网友:毛毛
- 2021-08-12 10:43
这种作为严重违反劳动法的规定。
试用期也必须向劳动者支付工资,只不过工资可以适当低一些。
收取押金才是不充许的行为,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名义向求职者收取金钱。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职工有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只要职工提前三十天是书面形式向单位提出辞职,只要到超过三十天,不需要用人单位同意,就可以离开。
- 4楼网友:千杯敬自由
- 2021-08-12 09:06
先收集相关证据,
到劳动仲裁进行仲裁,
不行再到法院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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