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内对各企业防暑降温费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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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时间 2021-01-28 12:16
- 提问者网友:像風在裏
- 2021-01-27 15:13
企业是否必须执行,如果该企业没有防暑降温费怎么办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北城痞子
- 2021-01-27 16:30
江苏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国家税务局、省地方税务局三部门联合发文规定:防暑降温费最少520元。 据规定,企业在岗职工夏季防暑降温费标准为:从事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从原来的120元提高到160元,非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从原来的100元提高到130元。全年按四个月计发,列入企业成本费用,并准予税前扣除。也就是说企业在岗职工夏季的防暑降温费每个人最少有520元,并且不得以发放清凉饮料等实际物品冲抵掉。 同时规定,职工在高温等特殊环境中工作领取的高温补贴不列入最低工资中,可以要求另行支取。这就是说,只要是正常运转的企业必须执行,如果不执行可以向当地劳动与社会保障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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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楼网友:迷人又混蛋
- 2021-01-27 19:28
防暑降温费不属于工资总额的范围.不用缴纳个税的。但超过标准的部分要交税的在规定金额范围内的防暑降温费是可以直接进成本,可以不必计入工资总额,允许在税前列支.但个人收入是要交纳个人所得税的.税前列支的标准是:高温露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00元,非高温露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80元,全年按四个月计发.
- 2楼网友:天凉才是好个秋
- 2021-01-27 18:05
每人每月最少130元,全年按4个月计算。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的标准提高到每月160元,非高温作业的标准提高至每月13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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