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工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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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时间 2021-04-20 15:14
- 提问者网友:箛茗
- 2021-04-20 11:39
我在一个韩国公司做管理,前几天有工人不服从管理,还顶撞公司领导.经公司决定我们把他开除了,但是工人说按照劳动法我们应该补偿他未满合同的基本工资还有补贴,请问像这种情况我们应该给予补贴么?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旧脸谱
- 2021-04-20 11:50
劳动法第39条规定: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这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约,即开除,不需要给予补贴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未来江山和你
- 2021-04-20 13:30
我想贵单位是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但是首先你要明确:
第一,贵单位的规章制度是否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条的规定已经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的。也就是说,规章制度的内容必须是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而且是通过民主程序公之于众的。 第二,该劳动者是否严重违反了贵单位经过合法订立和公示的规章制度。
劳动者的行为客观存在,并且是属于“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何为“严重”,一般应根据劳动法规所规定的限度和用人单位内部的规章制度依此限度所规定的具体界限为准。如,违反操作规程,损坏生产、经营设备造成经济损失的,不服从用人单位正常工作调动,不服从用人单位的劳动人事管理,无理取闹,打架斗殴,散布谣言损害企业声誉等,给用人单位的正常生产经营秩序和管理秩序带来损害。
第三,贵单位对劳动者的处理是否按照本单位规章制度规定的程序办理的,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如果你确定以上都没有问题,那么无须任何补偿。
- 2楼网友:躲不过心动
- 2021-04-20 12:06
确实有点随意了,公司应给予一定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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