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建筑设计师证的书类
答案:1 悬赏:1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8-22 07:42
- 提问者网友:咪咪
- 2021-08-21 12:11
需要哪些书啊?大家给说点有用的和考试要考的书···谢谢了···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一叶十三刺
- 2021-08-21 12:47
上海市建筑装饰专业助理设计师资格条件(试行) 第一章 评审标准 第一条 上海市建筑装饰专业助理设计师必须达到本章第二、三、四、五条评审标准的综合要求。 第二条 思想品德标准 上海市建筑装饰专业助理设计师应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以及本单位的规章制度,热爱设计,忠于职守,爱岗敬业,勇于开拓,有良好的学风和职业道德。 第三条 知识水平标准 上海市建筑装饰专业助理设计师应具有一定的文化艺术修养,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知识及基本工作方法,初步了解相关专业的理论与方法,基本掌握本专业技术标准、规范、规程,了解有关法规;积极参加继续教育学习,了解本专业国内外技术状况和发展动态,并在实践中加以运用。 第四条 专业能力标准 上海市建筑装饰专业助理设计师应具有一定的本专业技术工作实践经验和专业技术水平,能解决本专业一般技术性问题,具备独立完成或协助、参与完成项目的专业技能,具有获取和处理本专业一般信息的能力。 第五条 业绩成果标准 上海市建筑装饰专业助理设计师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以来,独立完成或协助、参与完成一定数量的建筑装饰设计项目,在空间创意、手绘设计、电脑设计,材料运用等方面取得较明显的专业技术工作业绩。 第二章 评审范围与申报条件 第六条 申报评审本专业助理设计师资格(以下简称本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应按本章第七条规定的评审范围,提交真实可靠的可供评委会考核评价的、符合本章第八、九、十、十一、十二、十三条要求的申报材料,并按规定的申报程序申报。 第七条 评审范围 凡在我市从事建筑装饰(含建筑外观设计、室内设计、园林景观设计、展览展示设计、环境艺术设计、陈设艺术设计等专业)的专业设计人员,均可申报本资格。 第八条 职业道德条件 一、申报人应遵纪守法,学风严谨,胜任本专业岗位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圆满完成本职岗位各项工作任务,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以来,各年度考核称职(合格)以上。 二、申报人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以来,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按下列规定执行: (一)年度考核基本称职(基本合格)及以下,或受单位通报批评者,该考核年度不计算资历,当年及下一年度不得申报。 (二)受行政处分者,处分期不计算资历且取消申报资格,处分期满后2年内不得申报。 (三)已定性为技术责任事故的直接责任人,该年度不计算资历且取消当年申报资格,并从下年度起2年内不得申报。 (四)发现并经查证属实有伪造学历、资历、业绩,剽窃他人成果等弄虚作假行为者,取消当年申报资格,并从下年度起3年内不得申报。 第九条 学历(学位)资历条件 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获本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双学士学位,从事本专业工作。 (二)本专业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1年以上。 (三)本专业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3年以上。 (四)本专业中专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5年以上, (五)学历非本专业的本科和大专毕业生,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年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学历不足的中专(或高中)以下人员,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3年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须参加培训并进行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的考试,成绩合格者。 第十条 计算机应用能力条件 申报人必须参加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并取得3个模块的合格证书 第十一条 继续教育条件 申报人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以来应按国家和市有关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法规、政策的要求,结合专业技术工作的实际需要,接受以本专业新知识、新理论、新技术、新方法等为主要内容的继续教育学习,并提交完成继续教育任务的有效证明材料。 继续教育内容分公共必修科目和专业必修科目。公共必修科目的完成情况以当地人事局确认为准,专业必修科目的完成情况以当地专业主管部门或当地本专业协会确认为准。 第十二条 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条件 在职期间,掌握建筑装饰设计的空间创意、手绘设计、电脑设计、材料运用等知识和技巧,能独立完成或协助、参与完成建筑装饰设计项目每年不少于三个、总面积在500㎡以上。 第十三条 业绩成果条件 独立完成或协助、参与完成建筑装饰设计项目获得好评或获得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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