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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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请问:
月平均工资是扣除公司帮忙代扣代缴社保、房积金、个人所得税后的可支配收入,还是指未代扣代缴前的应得工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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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请问:
月平均工资是扣除公司帮忙代扣代缴社保、房积金、个人所得税后的可支配收入,还是指未代扣代缴前的应得工资?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即基本工资,基本工资不包括各种津贴补助,并且也不刨出公司代扣代缴的社保以及公积金,因为,没有办法刨除,因为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的时候是一次性支付的费用,与每月代扣代缴的保险毫无关系。个税的计算是经济补偿金总额来计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