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朋友因与对方争执给对方造成轻伤,先前在派出所被定性为互殴,经派出所调解,对方要求索赔8万元,未达成和解,我方被行政拘留,对方当事人被治安拘留,请问我方目前该怎么办?就此事件,检察院是否会提起公诉,如果检察院撤销,另一方当事人可否提起刑事自诉?这类案件是否会被判刑?
我方朋友是在读的学生
涉嫌故意伤害(轻伤),被行政拘留,请问相关的法律程序是怎么样的?
答案:3 悬赏:4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1-31 17:18
- 提问者网友:两耳就是菩提
- 2021-01-30 22:11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酒者煙囻
- 2021-01-30 22:45
行政拘留和治安拘留是一样的。你的意思应该是说你方被刑事拘留吧?检察院认为罪行较轻可以不起诉,甚至不批捕都有可能。如果检察院不诉,对方可以向法院自诉,如果情况真是如你所说,双方互殴,你方也有伤,诚心悔过又愿意赔钱的话(法院会按实际支出的医疗费加点其他费用来算,不会8万那么高),应该不会判执行刑或者判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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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楼网友:旧脸谱
- 2021-01-31 01:47
故意伤害轻伤案件,可以公诉也可以自诉。如果检察院认为罪行较轻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公诉终止后,受害人可以提起刑事自诉并可要求赔偿。造成轻伤已经达到刑事立案和标准,所以也可能判刑。
- 2楼网友:我住北渡口
- 2021-01-31 00:07
不行,因为对方的证据才一份,而你方的证据有二份,要拘留肯定是拘留你父亲,第二个问题是要搞清楚,是谁先动手有,如果是你父亲先动的手,或者说对方是具有正当防卫的性质的行为时,可以不拘留对方.如果说双方互殴,也就是说对方不存在正当防卫性质时,也要拘留的,否则处理这个事情就没有平等原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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