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不批怎么办啊?是不是提前一个月写辞职他不批就可以去劳动局告他?
- 提问者网友:放下
- 2021-04-11 02:44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鸽屿
- 2021-04-11 03:27
- 1楼网友:一叶十三刺
- 2021-04-11 06:09
- 2楼网友:旧脸谱
- 2021-04-11 04:58
- 3楼网友:轮獄道
- 2021-04-11 04:33
1、劳动者正常辞职分两种方式:
一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提前三十天通知用人单位,不用单位批准。用人单位不承担经济补偿;
二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不用提前三十天,也不用批准,可以立马走人。而且,用人单位还必须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每工作一年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2、介于上述规定,你现在要做的是:
第一,尽快想办法要回你之前递交的辞职书,我不知道你在辞书中写了什么,但辞职的原因很重要,如果写得不当即使仲裁也会对你不利,何况既得利益还会受到损失。
第二,重新写一份“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主要内容:(首先陈述上述辞职理由,比如:不签劳动合同、不按国家规定安排劳动时间、不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加班不给加班工资、收取劳动者的押金、不按时为劳动者建立国家法定的社会保险等。),依据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提出解除劳动关系,请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足额支付拖欠的工资,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和拖欠工资,并按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及时办理离职手续。
当然也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不需要任何理由,到时即可要求单位办理离职手续走人,你已经提前了,可以调整一下写法,按原来的日期重新送达。
通知书可以这样写:兹有某某部门某某,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自xx年xx月至xx年xx月,由于本人的原因,现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提出辞职,将于30天后离开单位,请单位做好接替工作,我会在规定时间内做好工作移交,请单位按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及时办理离职手续。特此通知
第三,“通知”必须让单位签收,他不签就以挂号信或快递的方式送达,确保留下通知送达的证据。你就可以走人了。
4、按上述理由辞职,如果单位不按上述要求履行责任,不支付有关费用和工资,你就直接到当地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劳动仲裁(不收费,不用律师),通过劳动仲裁下达的裁决书,向单位索赔,如果还不赔,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