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武汉一家公司工作了半年,试用期是三个月,一开始没有签合同,是到大概2010年11、12月份的时候签的,并且是大家一起按照公司要求签的,说如果不签就离职,当时就上了一个保险补贴申请之后保险问题就没有音讯啦,并且合同公司收走后也没有给我一份,2011年1月份又要我们重新签合同,也明确说了不签就可以走人啦,保险也是一直没有音讯。我现在想辞职,想要公司补偿我保险的费用,应该要些什么证明?我该如何做?
我们发工资的时候没有工资条,工资是直接打在卡上的,也没有工作证,只有打卡是用指纹打卡机的!!!我们公司在武汉市是个分公司!
我在武汉一家公司工作了半年,试用期是三个月,不买保险,怎么索赔?
答案:3 悬赏:2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2-23 12:30
- 提问者网友:酱爆肉
- 2021-02-22 23:04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躲不过心动
- 2021-02-22 23:37
对,去银行把流水账打印出来,然后去劳动局投诉!
试用期也是正常的劳动关系,应该购买社保!
你一旦离职了就难追回了,公司把你的指纹一消除,合同一撕毁,就难查了。只有在职的时候才有利于投诉。
祝你顺利!
试用期也是正常的劳动关系,应该购买社保!
你一旦离职了就难追回了,公司把你的指纹一消除,合同一撕毁,就难查了。只有在职的时候才有利于投诉。
祝你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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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楼网友:过活
- 2021-02-23 00:52
把银行流水账打印出来,然后去劳动局投诉!
购买社保应该是从试用期就开始算!你可以把领工资时的流水打出来,这样就能证明你在公司的工作时间了。
去前先和公司共同一下,毕竟走程序还是没慢的!
祝你顺利!
- 2楼网友:冷風如刀
- 2021-02-22 23:46
1.只要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且受伤情况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十五条之规定的,无论是否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都应按工伤待遇获得赔偿!
2.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之规定,首先要到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这是所有问题的前提,不申请工伤认定,就无法通过工伤获得赔偿,如果单位不申请的话,职工个人就必须在受伤之日起一年内申请;
3.如果单位不承认和工伤职工存在劳动关系,首先确认和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就要注意收集可以证明劳动关系相关证据,如工资卡、工资单、考勤卡、暂住证以及其他一切能证明劳动关系的材料。这些证据材料可以是书面证据,也可能是证人证言、录音证据、实物证据、电子证据等。
4.如受伤被认定为因工受伤,拿到有劳动部门出具的工伤认定决定书后,等伤情稳定后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鉴定工伤等级,然后按照伤残等级向用人单位索要伤残赔偿;
5.如果用人单位不履行上述的义务,工伤职工可以到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直接去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申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有什么不明白的,可以直接拨打12333咨询一下当地劳动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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