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的流动地,婚后户口还在娘家的,娘家流动地分配还分给吗?因为是双女户,所以一直不打算把户口拔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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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时间 2021-11-20 00:16
- 提问者网友:容嬷嬷拿针来
- 2021-11-19 07:50
农村的流动地,婚后户口还在娘家的,娘家流动地分配还分给吗?因为是双女户,所以一直不打算把户口拔走。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从此江山别
- 2021-11-19 09:25
如果户口在当地,并且,在婆家未取得承包地,那么,娘家所在的村委会无权拒绝出嫁的妇女继续承包耕地。即使户口已经迁出,也是这样,直至下一轮承包活动开始。也就是说,在原承包期未满时,妇女是否享有承包土地的权利,与户口无关。而与是否在新居住地是否取得土地有关。
法律依据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条
承包期内,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妇女离婚或者丧偶,仍在原居住地生活或者不在原居住地生活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
法律依据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条
承包期内,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妇女离婚或者丧偶,仍在原居住地生活或者不在原居住地生活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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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楼网友:舊物识亽
- 2021-11-19 10:31
户口没有迁走,按照法律的规定是应该分给流动地的。追问亲,法律规定是哪些法律规定的啊,找的就是这些法律依据啊追答根据《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妇女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土地征收或者征用补偿费使用以及宅基地使用等方面,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权利。
第三十三条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妇女未婚、结婚、离婚、丧偶等为由,侵害妇女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的各项权益。”
因此,如果外嫁女及其子女户口在娘家,但不在娘家生活,是可以参与娘家村里土地分配的,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害其合法权益。
第三十三条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妇女未婚、结婚、离婚、丧偶等为由,侵害妇女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的各项权益。”
因此,如果外嫁女及其子女户口在娘家,但不在娘家生活,是可以参与娘家村里土地分配的,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害其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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