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生前的欠下的债(多年前的国家粮款)是否是必需子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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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时间 2021-05-07 08:39
- 提问者网友:战皆罪
- 2021-05-06 13:13
我是八零后接近九零年出生的人,俺爹爹生前游手好闲,九几年的时候要交国家公粮款,但是俺爹爹几年来重未交过,累计下来都好几千了,到现在俺爹去世两年多了,得另立户主,可是由于爹爹欠了钱下不了户,我是不是必需得给这个钱啊?怎么办呢?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轻雾山林
- 2021-05-06 14:24
根据我国继承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也就是说,我国实行的是自愿继承和限定继承的原则。如果继承人放弃继承权,那么他即得不到财产,也不会背上债务。如果他继承财产,那么需要偿还的债务必须以遗产实际价值为上限,超出部分由继承人自愿偿还。在法律上,儿子没有替发亲还债的义务,除非子孙是债务担保人。
就你的情况来看,对方没有放弃债权和追讨权利,根据继承法,你可以自己选择。或者通过“潜规则”运作一下,解决并不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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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楼网友:一叶十三刺
- 2021-05-06 15:47
这属于民事债务问题,如果债权人也就是粮食征收管理机关最近两年或超过两年没有向你或你父亲催收该款,则对方放弃了民事权利,你不用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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