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汽车轮胎生产企业2006年纳税所得为-20万元、2007年纳税所得为-5万元。2008年度有关经营情况如下:
全年实现产品销售收入5000万元,固定资产盘盈收入20万元,其他业务收入30万元,取得国家发行的国库券利息收入50万元;应结转产品销售成本3000万元;应缴纳增值税90万元,消费税110万元,城市维护建设税14万元,教育费附加6万元;发生产品销售费用250万元(其中广告费用150万元);发生财务费用12万元(其中因逾期归还银行贷款,支付银行罚息2万元),发生管理费用802万元(其中新产品研究开发费用90万元,比上年增加了5万元);发生营业外支出70万元(其中含通过当地政府部门向农村某小学捐赠款20万元,直接为灾区捐款9万元,因排污不当被环保部门罚款1万元)。
要求:计算汽车轮胎生产企业2008年应纳企业所得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