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不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关系,逼走员工,逃避赔偿。
答案:1 悬赏:8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7-19 16:16
- 提问者网友:容嬷嬷拿针来
- 2021-07-18 19:54
在该单位工作将近5年,从04年10月25日一直至今。其中试用期3个月公司未给我们加三金。08年之前公司整体运作正常,但08年下半年由于市场行情不好,再加上经营不善导致资金链断裂,在行业内造成很差的影响,导致公司业务员无法正常操作。这样没有业务量的情况一直持续了几个月,公司便出了一系列的政策调整。增加业务考核量,降薪,还有最近的就是完不成业务量的业务员则必须进所谓的"学习班"(进学习班就是把人“请”进会议室,限制用电脑上网,不允许回原工作区打电话。不允许联系原有客户。然而公司方面却并没有明确确切的培训时间,培训期限以及培训内容。)很不幸我和另外三名员工被选上了。其它两个因为忍受不了公司这种做法,无奈之下写了辞职报告后离开了公司。我们想这么走的实在窝囊,这么一个害人的公司的做法实在太坑人。我们想维护自己的权利,谁能告诉我我们要怎么做才能告倒这个害人的公司,讨回我们应有的权益。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街头电车
- 2021-07-18 20:48
根据《劳动法》相关规定,本人辞职或公司解聘都要按一年补偿一个月的标准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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