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分损益法跟三分损益律是一样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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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时间 2021-04-09 14:07
- 提问者网友:蔚蓝的太阳
- 2021-04-09 04:59
如题,如果不一样那二者有什么区别呢?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往事隔山水
- 2021-04-09 05:33
三分损益法跟三分损益律是一样的。
三分损益法是古代中国发明制定音律时所用的生律法。根据某一标准音的管长或弦长,推算其余一系列音律的管长或弦长时,须依照一定的长度比例,三分损益法提供了一种长度比例的准则。
三分损益法采用数学方法计算各律管长之比例。我国古代定音,采用十二支长短不同的律管,其音高亦不相同。
三分损益就是将一根律管所发的音定为母音,然后将律管减短三分之一(损一)或增长三分之一(益一),分别求得母音上方五度音与下方四度音,先益后损亦可。通过改变管长,求的不同的音高,管短音高,反之亦然。
扩展资料
三分损益法最早见载于《管子•地员篇》,因此,探正这种生律法的发明年代与人物应从这部著作开始。有关《管子•地员篇》的作者,以前的观点有两种:一是认为其作者为春秋时期齐桓公的宰相管仲;一是根据当时著书的风气认为该著作应为集体创作而非个人所为。
从《吕氏春秋慎大览》中记载的一则有关管仲利用歌唱使自己逃生的故事来看,管仲是一位造诣非浅的音乐家,具有发明三分损益律的音乐素质。
其次,河南舞阳骨笛的出土表明早在春秋时期以前的音乐实践中就有使用五声、六声、七声音阶的实例。由此可见,三分损益法的原理在春秋时期以前的音乐实践中就早有应用。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三分损益法
三分损益法是古代中国发明制定音律时所用的生律法。根据某一标准音的管长或弦长,推算其余一系列音律的管长或弦长时,须依照一定的长度比例,三分损益法提供了一种长度比例的准则。
三分损益法采用数学方法计算各律管长之比例。我国古代定音,采用十二支长短不同的律管,其音高亦不相同。
三分损益就是将一根律管所发的音定为母音,然后将律管减短三分之一(损一)或增长三分之一(益一),分别求得母音上方五度音与下方四度音,先益后损亦可。通过改变管长,求的不同的音高,管短音高,反之亦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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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分损益法最早见载于《管子•地员篇》,因此,探正这种生律法的发明年代与人物应从这部著作开始。有关《管子•地员篇》的作者,以前的观点有两种:一是认为其作者为春秋时期齐桓公的宰相管仲;一是根据当时著书的风气认为该著作应为集体创作而非个人所为。
从《吕氏春秋慎大览》中记载的一则有关管仲利用歌唱使自己逃生的故事来看,管仲是一位造诣非浅的音乐家,具有发明三分损益律的音乐素质。
其次,河南舞阳骨笛的出土表明早在春秋时期以前的音乐实践中就有使用五声、六声、七声音阶的实例。由此可见,三分损益法的原理在春秋时期以前的音乐实践中就早有应用。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三分损益法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低血压的长颈鹿
- 2021-04-09 08:08
三分损益法跟三分损益律是一样的。
三分损益法又称五度相生律(汉族称三分损益律)。
三分损益包含“三分损一”、“三分益一”两层含义。三分损一是指将原有长度作3等分而减去其1份,即:原有长度×(3-1)/3=生得长度;而三分益一则是指将原有长度作3等分而增添其1份,即:原有长度×(3+1)/3=生得长度。两种方法可以交替运用、连续运用,各音律就得以辗转相生。
这两种生律方法所形成的长度关系、音程关系及其古代称呼,三分损益法与古希腊毕达哥拉所用的定律法,阿拉伯人所用的“量音学”,在数理上是相通的、一致的,近现代统称之为“五度相生法”。但三分损益法,只包括生出高五度与低四度的律,不包括生出低五度与高四度的律,而五度相生法则兼指两个方向的相生。
“三分损益法”的基本原理是:
以一段圆径绝对均匀的发声管为基数——宫(1);然后,将此发声管均分成三段,舍弃其中的一段保留二段,这就是“三分损一”,余下来的三分之二长度的发声管所发出的声音,就是“宫”的纯五度高音—— 徵(5);将 徵管均分成三份,再加上一份,即 徵管长度的三分之四,这就是“三分益一”,于是就产生了 徵的纯四度低音——商(2);商管保留三分之二,“三分损一”,于是得出商的纯五度高音——羽(6);羽管“三分益一”,即羽管的三分之四的长度,就是角管,角管发出羽的纯四度低音——角(3)。
这样,在有了基本音“宫”之后,经过两次“三分损一”和两次“三分益一”,“宫、商、角、 徵、羽”五个音阶就生成了。宫生 徵, 徵生商,商生羽,羽生角,由于是“五五相生”,因此,乐律家们说起五个音阶来,他们不说“宫、商、角、 徵、羽”,而是说成“宫、 徵、商、羽、角”。
- 2楼网友:十鸦
- 2021-04-09 06:54
目标利润定价法(target-return pricing) 目标利润定价法又称目标收益定价法、 目标回报定价法是根据企业预期的总销售量与 总成本 , 确定一个目标利润率的定价方法
假设某酒店共有客房500间,平均房价为100元,2006年4月份客房营业收入为105万元,固定成本为34万元,变动成本率为52%,则该酒店客房部以月营业收入、月客房出租间天数和客房出租率表示的盈亏平衡点分别是:
营业收入(1-变动成本率)-固定成本=利润
营业收入平衡点(1-52%)-34=0得出:营业收入盈亏平衡点=70.83万元
客房间数量*平均房价*月客房出租间天数*(1-变动成本率)-固定成本=利润
500*100*月客房出租间天数平衡点*(1-52%)/10000-34=0得出:月客房出租间天数平衡点=14天(约)
客房间数量*平均房价*月天数*客房出租率*(1-变动成本率)-固定成本=利润
500*100*30*客房出租率平衡点*(1-52%)/10000-34=0得出:客房出租率平衡点=47.22%(约)
同理:
月销售收入平衡点=40/(1-50%)=80万元
月客房出租间天数平衡点=40/6/50%=147天(约)
客房出租率平衡点=40/6/30/50%=4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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