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票贩子买的票,没用,转卖给别人,负法律责任吗?
答案:2 悬赏:2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2-05 08:42
- 提问者网友:火车头
- 2021-02-04 14:44
有一张从票贩子手里买来的票,比原价高30元,但是现在不用了,如果还是按加了30元的票价转卖给需要的人,我需要负法律责任吗?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平生事
- 2021-02-04 16:22
你好
不构成犯罪的,因为只是一张,数量很小,是合法的。
你看以下法条就会明白了
注意划重点的地方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倒卖车票刑事案件有关问题的解释》(1999.9.6 法释[1999]17号)
为依法惩处倒卖车票的犯罪活动,根据刑法的有关规定,现就审理倒卖车票刑事案件的有关问题解释如下:
第一条 高价、变相加价倒卖车票或者倒卖坐席、卧铺签字号及订购车票凭证,票面数额在五千元以上,或者非法获利数额在二千元以上的,构成刑法第二百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倒卖车票情节严重”。
第二条 对于铁路职工倒卖车票或者与其他人员勾结倒卖车票;组织倒卖车票的首要分子;曾因倒卖车票受过治安处罚两次以上或者被劳动教养一次以上,两年内又倒卖车票,构成倒卖车票罪的,依法从重处罚。
铁路职工倒票、内外勾结倒票;首要分子;处罚过两次以上、劳教一次以上两年内犯同类罪,从重处罚。(最高法院法释[1999]17号)
望采纳谢谢
不构成犯罪的,因为只是一张,数量很小,是合法的。
你看以下法条就会明白了
注意划重点的地方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倒卖车票刑事案件有关问题的解释》(1999.9.6 法释[1999]17号)
为依法惩处倒卖车票的犯罪活动,根据刑法的有关规定,现就审理倒卖车票刑事案件的有关问题解释如下:
第一条 高价、变相加价倒卖车票或者倒卖坐席、卧铺签字号及订购车票凭证,票面数额在五千元以上,或者非法获利数额在二千元以上的,构成刑法第二百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倒卖车票情节严重”。
第二条 对于铁路职工倒卖车票或者与其他人员勾结倒卖车票;组织倒卖车票的首要分子;曾因倒卖车票受过治安处罚两次以上或者被劳动教养一次以上,两年内又倒卖车票,构成倒卖车票罪的,依法从重处罚。
铁路职工倒票、内外勾结倒票;首要分子;处罚过两次以上、劳教一次以上两年内犯同类罪,从重处罚。(最高法院法释[1999]1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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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楼网友:鱼忧
- 2021-02-04 16:56
你好,如你所说属实的话的当然不负责任,你又没有营利;
不过实践中不好证明你是买卖别人的,很可能被当做票贩子处理;
这点你必须注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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