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一下,我 现在没个月休息4天,每天8小时,全勤50块,夜宵补助30块,那我每个月应该领多少工资?
还有我原来上班时间是早上7:00---15:00是8个小时班,但是由于换个领导后他现在说只算是7个小时班,要减一个小时吃饭时间!如果是早上8:00--16:00也是8个小时班,这样的班就不用扣吃饭时间,所以也算8个小时班!这两个班次有什么 不同吗?有什么法律规定吗?
如果按照7:00-15:00的班上,领导只算7个小时,要减去 一个小时吃饭时间,我可以去劳动局告?
1、按劳动法和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的规定,法定的公休日为104天/年,法定节假日为11天,并按下述规定方法计算工作时间和工资: a.制度工作时间的计算: 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节假日)=250天 季工作日:250天÷4季=62.5天/季 月工作日:250天÷12月=20.83天/月 b.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 工作小时数的计算:以月、季、年的工作日乘以每日的8小时。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c.加班工资的计算: 每天延长工作时间的加班工资:(实际工作时间-8小时)×小时工资×150% 法定公休日的加班工资:日工资×200% 法定节假日的加班工资:日工资×300% 2、依据上述规定,你这个月的工资至少为:——标准工作时间是每月20.83天,你干了26天,有26-20.83=5.17天是法定公休日加班加班工资为:920÷21.75÷8×5.17×10×200%=546.71元——每天工作10小时,延长工作时间2小时,属于延时加班加班工资为:920÷21.75÷8×20.83×2×200%=440.54元加上当月的基本工资合计:920+546.71+440.54=1907.25元
按规定,正常工作时间内只要公司给你的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保障工资标准数,就是合法的。工资总额包括基础工资、补贴、津贴、奖金和加班工资。加班工资是按规定计算的。现在公司对劳动法都很重视,会用一此办法来规避员工劳动纠纷的,如你所说“增加基础工资的同时等额减少奖金或补贴,达到没涨工资的目的”,打工者处于弱势,这是没办法的,到处都这样。因此,若你没找到更好的公司和更好的工作,就别计较了吧,只要不是太过份,现在金融危机企业也有难处。若你已有更好的发展机会,则另找工作吧,但事前要考虑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