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使用证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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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时间 2021-02-27 15:19
- 提问者网友:人生佛魔见
- 2021-02-26 17:55
国有土地使用证怎么办?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深街酒徒
- 2021-02-26 18:23
(一)办理程序 土地登记申请人(使用者)应持有关土地权属来源证明相关材料,向国土资源局提出申请。 1、土地登记申请 (1)有关宗地来源的**批复及批准文件,建设用地许可证。提交国有土地使用权通过招标、拍卖、协议等形式进行操作程序中有效性的相关土地权属材料。 (2)因买卖、继承、赠与等形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提交买卖、继承、赠与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书和公证书,原土地使用的国有土地使用证书。 (3)提交土地登记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薄。企事业单位的土地使用者应提交土地登记法人证明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身份证。 2、地籍调查 对土地登记申请人的土地采取实地调查、核实、测量、绘制宗地草图及红线图。查清土地的位置、权属性质、界线、面积、用途及土地使用者的有关情况。并要求宗地四至邻居界线清楚,无争议,确认后签字盖章。 3、土地权属审核 土地登记机关对土地使用者提交的土地登记申请书、权属来源材料和地籍调查结果进行审核,决定对申请土地登记的使用者土地权属是否准予登记的法律程序。 4、颁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评估收费 根据行政许可收费标准收取以宗地评估报告评估基准地价的总额计算各项费用。变更 申请转让变更登记时必备材料 一、个人商品套房: 办理商品套房土地使用证变更手续须提供以下材料原件: 1、已签定土地出让合同或领取土地使用证的,提交合同和土地证。 2、房屋所有权证 3、契证 4、受让方身份证 5、其他材料 二、个人独立私房用地: (一)、协议转让形式: 办理土地使用证变更手续时须提供以下材料原件: 1、已签定土地出让合同或领取土地使用证的,提交合同和土地证。 2、房屋所有权证 3、契证或买卖协议书 4、受让方身份证 5、其他材料 (二)、法院裁定: 办理土地使用证变更手续时须提供以下材料原件: 1、已签定土地出让合同或领取土地使用证的,提交合同和土地证。 2、法院判决书或法院裁定文书或法院调解文书 3、受让方身份证 4、房产已过户的,提供房权证与契证 5、其他材料 (三)、委托拍卖: 办理土地使用证变更手续时须提供以下材料原件: 1、已签定土地出让合同或领取土地使用证的,提交合同和土地证。 2、拍卖公证书或委托公证书 3、受让方身份证 4、房产已过户的,提供房权证与契证 5、其他材料 三、单位用地: (一)、协议转让: 办理土地使用证变更手续时须提供以下材料原件: 1、已签定土地出让合同或领取土地使用证的,提交合同和土地证。 2、房屋所有权证 3、契证或买卖协议书 4、受让方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5、企(事)业单位证照 6、企业章程 7、其他材料 (二)、法院裁定: 办理土地使用证变更手续时须提供以下材料原件: 1、已签定土地出让合同或领取土地使用证的,提交合同和土地证。 2、法院判决书或法院裁定文书或法院调解文书 3、受让方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4、房产已过户的,提供房权证与契证 5、企(事)业单位证照 6、企业章程 7、其他材料 (三)、委托拍卖: 办理土地使用证变更手续时须提供以下材料原件: 1、已签定土地出让合同或领取土地使用证的,提交合同和土地证。 2、拍卖公证书或委托公证书 3、受让方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4、房产已过户的,提供房权证与契证 5、企(事)业单位证照 6、企业章程 7、其他材料 (四)、国有企业转让: 办理土地使用证变更手续时须提供以下材料原件: 1、已签定土地出让合同或领取土地使用证的,提交合同和土地证。 2、房屋所有权证 3、契证或买卖协议书 4、受让方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5、企(事)业单位证照 6、企业章程 7、由国家授权的机构或部门同意转让的批文 8、其他材料 (五)、集体企业转让: 办理土地使用证变更手续时须提供以下材料原件: 1、已签定土地出让合同或领取土地使用证的,提交合同和土地证。 2、房屋所有权证 3、契证或买卖协议书 4、受让方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5、企(事)业单位证照 6、企业章程 7、城市集体性质企业需提供主管部门认可意见,农村集体性质企业需提供集体经济组织决议和主管部门认可意见 8、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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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楼网友:刀戟声无边
- 2021-02-26 18:51
《国有土地使用证》办理程序:
一、受理申请材料
二、审核材料
三、校准登记
四、颁发证书
《国有土地使用证》所需材料:
一、
商品房、房改房、拆迁返还房、经济适用房申请分割变更登记应提交的材料;
(一)、转让方应提供的材料:
1、大土地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2004年10月1日以后颁发的土地证应提供由成都市国土资源局地籍事务部出具的(土地用途面积分摊计算表1份);
2、土地出让合同复印件1份;
3、工商营业执照或行政、事业代码复印件1份;
4、总产权复印件1份;
5、土籍调查表复印件1份,《界址点坐标成果表》(到成都市国土资源局提取);
6、《土地登记卡》(到成都市国土资源局提取);
7、产权测量报告
8、申请书1份;
9、法人身份证明、委托书各1份,法人、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
10、分割情况说明;
11、共用宗土地使用权分摊面积总表1份(第1次分割)
12、本次分摊情况表:老方法用土地分割变更登记明细表及共用宗使用权登记表;新方法用共用宗土地使用权分摊面积汇总表。(以上表格先报1份,审核无误后再出3份并加盖单位公章。按栋号、单元、楼层、序号顺序填写;共有人占格分别填写,并注明为共有人;共有人土地面积按产权证上比列分摊,并分别填写;序号或分宗号按户数编号;房屋产权证号填丘地号;表格用电脑制作并打印)。(上述材料中心的复印件上须加盖申报单位的公章证明原件与复印件一致)。
(二)、受让方应提供的材料:
1、受让方为个人的应提交:申请书1份(转让方、受让方共同申请并盖章、身份证复印件1份、房屋产权证复印件1份、委托书1份;)
2、受让方为单位的应提交:申请书1份(转让、受让方共同申请并盖章;法人身份证明、委托书各1及法人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产权证复印件1份,工商营业执照或行政、事业代码复印件1份。)(上述材料中的复印件须加盖申报单位的公章证明原件与复印件一致。)
二、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变更登记应提供以下资料:
土地登记申请书、《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成都市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共有权证》复印件(验原件)、身份证双面复印件(第二代双面复印)验原件,特殊情况附书面说明。
(一)因房屋买卖发生的个人《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还应提供“关于办理土地登记的函”(都市土地矿权交易中心出具);
(二)因房屋买卖发生的单位《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变更登记还应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交易审查表”(成都市国土资源局出具),同时提供法人身份证明,土地登记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企业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上述材料中的复印件须加盖申报单位的公章证明原件与复印件一致;)
(三)因继承、赠与发生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还应提供:《公证书》(原件)。
(四)因离婚发生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还应提供:离婚证明或法院裁决书复印件(验原件);
(五)因地址变更发生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还应提供:变更地派出所出具的地址变更证明原件。
三、《国有土地使用证》的注销登记:
(一)出具书面申请和土地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为个人的应提供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三)申请人为单位应提供法人身份证明、土地登记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企业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上述材料中的复印件须加盖申报单位的公章证明原件与复印件一致”。
(四)原土地证书;
(五)政府批文或土地权利终止的有效文件;
四、土地证书遗失补办申请材料:
(一)出具书面申请和土地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为个人的应提供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三)申请人为单位的法人身份证明、土地登记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企业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上述材料中的复印件须加盖申报单位的公章证明原件与复印件一致”。
(四)《成都日报》刊登遗失启事的报纸一天(土地登记人为单位的应刊登1-8版正版,土地登记人为个人的可刊登1-8版的为您服务栏,见版3个月后到成都市国土资源局青羊分局索取《注销公告》(遗失启事的内容要包括土地使用人名称、土地座落、青羊国用[200××]第×××号《国有土地使用证》)。
在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时需注意什么;怎样办理;以上内容应提前了解办理程序及所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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