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洋金佑人生和建信康乐人生的比较
答案:2 悬赏:6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2-04 15:48
- 提问者网友:喧嚣尘世
- 2021-02-04 09:35
太平洋金佑人生和建信康乐人生的比较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神鬼未生
- 2021-02-04 11:08
虽我太平洋代理款产品比较熟悉给简单解释 保障范围60种重疾病12种轻症具体些病都保单详细说明 保险责任:论疾病意外引起身故理赔保额+红;说60种重疾病种理赔保额+红;说12种轻症理赔保额20%理赔总保额降80%同豁免保费保险费用交纳保单继续效;或许初代理说病治病病防转换养金旦转换等于退保退保保障没拿保单现金价值退保钱定没理赔我退保风险却越越反没保障偿失建议要退保作笔保障专款专用 致些内容希望能帮
不要多想 这样的提问没有意义
很多烦恼都是我们自己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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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楼网友:夜风逐马
- 2021-02-04 12:35
泰康的乐福在轻症产品中不推荐,主要原因是乐福关于轻症赔付是如下定义的:
轻症疾病保险金:福女士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180日确诊轻症,按“主附险已交保费”给付轻症保险金,主附合同同时终止。意外轻症或者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180日后确诊轻症,按所发生的与该种轻症疾病治疗直接相关的医疗费用的50%给付轻症疾病医疗保险金,对同一轻症疾病可多次赔付,每种轻症累计给付的轻症疾病医疗保险金以2万为限,最多可给付18万。
这个是报销,而不是定额给付。
金佑人生是定额给付的。
特定疾病提前给付保险金
(1)若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被确诊初次发生本附加险合同约定的特定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下同),或在本附加险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以较迟者为准)之日起180 日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被确诊初次发生本附加险合同约定的特定疾病,我们按本附加险合同有效保险金额的20%给付特定疾病提前给付保险金予重大疾病保险金受益人,若本附加险合同有效保险金额的20%超过人民币100,000 元,则仅给付人民币100,000 元。本附加险合同特定疾病提前给付保险金给付仅限一次,给付后,本附加险合同继续有效,但该项责任终止,本附加险合同和主险合同的有效保险金额同比例下降。
如果金佑人生会降低主险保额,轻症只给付一次,这个是缺点。
这就是为啥开始给您推荐的产品里面有很多二线公司的产品,因为那些一般都是多次给付不降低保额。如果如果乐福和金佑选择的话我会选金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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