描述如下:
此房屋无产权证,房证。是个存在纠纷的房子。
此房子有以前施工方(丙方)跟开发商(甲方)和物业(乙方)签订的一份协议。基本内容是:甲方乙方欠丙方工程(维修)款XX元,以此房做抵押,签订15年合同。15年内,丙方对该房产有出租,使用等权限。自负盈亏。15年合同到期后,丙方自动取消对甲乙方欠款的追索权。
并未提及15年后的房子所有权归谁。
我现在想购买这个房子。但是不知道这个房子是否可以买卖?如果可以,合同如何签订,怎么样才能具有法律效应(在保障我的利益前提下)。希望有朋友可以帮下。谢谢
我只能告诉你 无产权证 买了也不受法律保护 需要慎重考虑
1.这个房子的所有权现在属于甲.
2.该抵押合同存在很大的瑕疵。因为抵押权的内容是法定的,合同双方并不能随意来改动。这个合同实质是将不动产抵押变成了中国物权法中不承认的不动产质押。
3.简而言之,你只要与甲签订买卖合同,并过户。那么房子就是你的了。其他你可以不管。不过在中国任何事情都有中国特色。这样并不能保证丙来闹事,建议你还是别买。报纸上经常出现这样的事,一房二卖中,法院已经把房子判给了其中一方,但是另一方抱着“让我没房子住,我也不让你好过的思想”来闹事。。我看你也不会住的安稳。何况你是一个人对付一个包工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