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佣中员工间的伤残纠纷
答案:1 悬赏:7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5-18 15:39
- 提问者网友:心如荒岛囚我终老
- 2021-05-18 12:11
王先生家建房子,承包给文老板,吴先生与马先生同时被文老板雇佣,在工作中,吴先生递石头的时候无意将马先生的手指砸伤,住院期间共花费7000元,已经完成治愈。马先生已经起诉,要求王先生,文老板,吴先生共同赔偿其医药费误工费共6万元,暂未开庭,请问,这是否合理?究竟怎么处理?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酒醒三更
- 2021-05-18 13:31
如果你已经经过了劳动保障部门的工伤鉴定,那么: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四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我要举报
如以上问答信息为低俗、色情、不良、暴力、侵权、涉及违法等信息,可以点下面链接进行举报!
大家都在看
推荐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