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亲戚前几天傍晚开车,在市区主道正常行驶,车速50码,(四车道在车转弯车道),对方车开远光非常刺眼,他看不清楚,一名妇女骑自行车横穿马路,(路前面有斑马线她没有走,走的机动车道),踩刹车来不及撞上了,妇女大腿粉碎性骨折,车是别人的他开的,车只有交强险,住了两天院就花费52000,估计康复要10几万,我的亲戚家庭条件也不是很好已经先交了30000的医药费了,像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办现在,交警的责任认定还没有下来,病人家属现在天天催我们交医药费,希望明白的朋友,帮我们出出主意,现在应当怎么办,我们的责任由多大,急盼回复
现在车还在交警队扣押,对方说如果不给继续交医药费就准备卖车,还说她自己走的是斑马线,还有证人说看见了,可我也有证人证明当晚我的车离斑马线还很远,伤者被撞到后还离斑马线有一段距离,怎么能说走的是斑马线呢?真不知道现在该怎么办,急盼回复
机动车与自行车发生交通事故的责任,与赔偿有什么标准,急,急,急
答案:3 悬赏:8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2-13 12:35
- 提问者网友:暗中人
- 2021-02-12 19:56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毛毛
- 2021-02-12 20:46
一般次要责任,最好等他到法院告你,你在赔吧,保险最多医疗费10000,伤残赔偿金大约是九或十级=城镇家庭人均全年可支配收入或农民人均纯收入*20年*伤残系数0.2或0.1,还要看年龄在60岁以下。
最好等法院判,不然你损失会很大。
最好等法院判,不然你损失会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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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楼网友:从此江山别
- 2021-02-12 21:36
根据我国的法律,道路行驶中产生交通事故由机动车驾驶员承担责任。目前对行人对非机动车有事故责任的,法规还没有明确的要求行人对机动车承担责任,“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畅憨扳窖殖忌帮媳爆颅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可见,我国的法律只是行人有责任的减轻机动车的责任,行人责任,对机动车的人身损害赔偿是我国的法律空白和不完善,可以起诉,但这要看法官的自由裁量了。 不过,虽然,行人对除车祸经济赔偿没有根据,但全责或者过错的行人致使重大伤亡的,笔者认为,应该依法承担刑事责任(本案十六周岁应该区别于18周岁的成年人)。 如果,在经济上能协商处理,或对双方有利。
- 2楼网友:青尢
- 2021-02-12 21:14
如果有人行横道没走,你亲戚也没有饮酒等其他违章行为,估计责任不大,次要责任,等责任认定了再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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