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92条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行为人乙白天将货车停在马路边小便,后面的小客车飞速驶来,撞到货车尾部,司机当场死亡。行为人乙拨打"110”后迅速逃离。
请说明理由。
下列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吗?
答案:3 悬赏:1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2-19 17:33
- 提问者网友:暮烟疏雨之际
- 2021-02-18 23:26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忘川信使
- 2020-02-27 06:03
1这个要看行为人乙停的马路能否临时停车.要是能临时停车,停车后又开启了警示灯.那么行为人乙 在这次交通事故中不承担责任.反之要承担一定的责任.2行为人乙发生交通事故后拨打"110”后迅速逃离事故现场,在事故勘察只不影响事故责任认定的,当事人一般不会承担全部责任的.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十年萤火照君眠
- 2020-10-21 05:05
不承担
- 2楼网友:行路难
- 2019-10-09 14:38
其实不管以何种理由逃离现场都是违法了,但也要按当时事发的情节去认定(交警部门认定),分主动与被动而承担相应责任。如肇事司机在撞人后,想不负责任逃离;与撞人后肇事司机因人身安全受威胁(被不明情况的群众围殴或暴力抢掠),不得不逃离现场是不一样的。所以交警认定才是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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