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现租房经营,于此同时,专门委派了几个人负责修建厂房具体事宜。
请问,厂房修建人员的伙食费、电话费、交通费、办公费、招待费等可否计入在建工程?具体怎么处凭证?税务局是否允许招待费等费用进在建工程?
谢谢。
我公司现租房经营,于此同时,专门委派了几个人负责修建厂房具体事宜。
请问,厂房修建人员的伙食费、电话费、交通费、办公费、招待费等可否计入在建工程?具体怎么处凭证?税务局是否允许招待费等费用进在建工程?
谢谢。
1、厂房修建人员的伙食、电话费等费用不能进入当期损益。
2、如果能准确划分是为何种资产而花费的,可进入各项固定资产的成本中。如果不能准确划分则应计入开办费中,等正式开业后在当月一次进入摊销。
3、对于招待费,只要确实是因为修建厂房的,应进入开办费。
4、对于开办费是否能一次全额摊销的问题,会计上是可以的,但税法上是要进入长期待摊费用在不短于三年的期限内分期摊销的。此差异只要在企业所得税年报时调整则可。
你的这样情况: 厂房修建人员的伙食费、电话费、交通费、办公费、招待费 应该放进开办费里面 在以后进行摊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