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能我现在再问你都有点晚了吧 明天早晨8.30我开庭。 我的情况和你以前回答过一个人的情况差不多、。 分多次收7台电脑。。 一个是一个团伙 第一次是1个人 在几个月的时间里 分 4次 卖给我4台 另外一台 是 不同的一个人 (卖这台时那人也装的很好 。我当时没想是 偷的) 还有 另外 一人 卖给我 2 台。。。 一个是网吧淘汰下来的主机 他说是 以前买的网吧 旧机器 现在装新机器不用了 鉴定价格500 元 我 200 收的 (鉴定的价格肯定高) 过了 大概 半个月 那人又来了 把那台新 主机也给我了 但是 他说 他新买的 不舍得卖 但是很缺钱。。 所以不卖给我 显卡 和内存 。。 别的配件我用1000收的 鉴定价值是1000(他们也不知道是按照什么来鉴定的。前面的那几台电脑 按同配置买新的也买的起。。 这台新的主机 却按照比旧的还低的鉴定价格出的 这个主机配件 应该也在 1200 左右)
当时家里也找人花了好多钱才把我保出来的 我还在看守所 住了一个月。。 应该是没找对人钱白花了。 现在家里也没多少钱了。 也不想找人多花冤枉钱了。 所以我自己想 开庭的时候给自己辩护一下吧。。。 但是看到你回答别人问题的时候又有些 犹豫了 提出来要是再没用的话 会不会给我弄成认罪态度不好 再给我加重怎么办啊 真的 很 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