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二孩的产假是多少
答案:3 悬赏:7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3-20 08:54
- 提问者网友:你挡着我发光了
- 2021-03-19 23:35
广西二孩的产假是多少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独行浪子会拥风
- 2021-03-19 23:48
按《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鸠书
- 2021-03-20 01:17
这种事问当地医院的医生你各地政策不一北京是128天
- 2楼网友:零点过十分
- 2021-03-20 00:08
广西的计生政策规定,家庭合法生育二孩子女的,女方可以在享有国家规定98天产假基础上,再次享有50天产假奖励。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十三条 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禁止违法生育子女。
第二十五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假期外,女方增加产假五十日,同时给予男方护理假二十五日。休假期间的工资、津贴、补贴和奖金,其工作单位不得扣减。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十三条 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禁止违法生育子女。
第二十五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假期外,女方增加产假五十日,同时给予男方护理假二十五日。休假期间的工资、津贴、补贴和奖金,其工作单位不得扣减。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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