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个学生,想在学校外面住房子,在上学期末的时候找到一套850每月的房子,当时签订了合同,交了300块押金和校园卡,合同上写了假如不住了9月5日之前告诉房东,押金就不退,拿回校园卡。
然后这学期回来,女朋友寝室的室友也想一起和外面住,所以就不能住在那了,就和房东说,结果他说不肯,必须再赔偿他200月作为违约金,我该不该给他呢,在线等答案。谢谢
我是个学生,想在学校外面住房子,在上学期末的时候找到一套850每月的房子,当时签订了合同,交了300块押金和校园卡,合同上写了假如不住了9月5日之前告诉房东,押金就不退,拿回校园卡。
然后这学期回来,女朋友寝室的室友也想一起和外面住,所以就不能住在那了,就和房东说,结果他说不肯,必须再赔偿他200月作为违约金,我该不该给他呢,在线等答案。谢谢
我来详细回答你:
1、没有写违约金就不用支付违约金,没有什么百分之30之说,百分之30是约定违约金最高额。况且合同还没有履行,何来违约之说。
2、合同没有履行,你只是存在缔约过失,按照你和房东的约定,只要支付300元的定金就可以了。
3、解决办法:
1)你跟房东协商,不行到工商局投诉,还要明确告知房东(出租房屋必须备案登记,否则将最高受到3万元的处罚!我相信房东之前的夜没有备案)
2)嫌麻烦,打110,一切又警察来处理,又快又方便。
第一,最好是录个音,证明你9月5日前告诉了房东,这样按合同你就没什么违约了
第二,这种小事讲个方法,让房东在房间里碰面了,找几个同学,态度凶一点,他马上就乖乖的还你东西了,,,当然,绝对不能过头了,不要骂,不要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