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父亲在今年初开一辆河北牌子的车与一辆北京牌子的车在河北发生事故。协议是在交警队签订的,我也担心他的身体受不了这么多事情,保险公司没有在场,让我方垫付了差额,所以我们就先把钱给他们了,赔付了大约9万元,造成了第三方(电力部门)的损失,对方负责对方自己的车(大约14万多),因为这个事情已经病了好几次了,协议规定我们负责自己的车(大约8千)已经第三方的赔偿(大约10万多),为了赔偿方便。我爸已经快60岁了。对方以我方为主要责任为由,但是在我方的保险处理完毕之后告知只能按责任划分赔偿,对方次要责任,我这个事情是不是保险公司违规呢,说如果对赔偿有异议,但是因为双方是两地的,保险公司以已经结案为由,让到法院起诉他们,这样就有约5W的差额,是按协议赔偿的,就在交通队的协调下签订了一份协议。
我方的事故赔偿大约一个月左右就完了,即总金额的30%,对方的车修车费用14万多,赔偿总计约11万。当时找了我方的保险公司?在不打官司的前提下,所以不想走法院这个程序。我想请懂这方面法律的朋友帮我解答一下。事故判定我们的主要责任
刚才打错了几个字,协议规定是我们负责自己的车和第三方的赔偿,对方负责对方自己的车
汽车出险,一方保险公司按协议书赔偿,另外一方保险公司按事故责任划分赔偿,产生了差额谁来负责
答案:2 悬赏: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2-24 03:32
- 提问者网友:戎马万世
- 2021-02-23 17:45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轻雾山林
- 2021-02-23 19:16
但你方保险公司不同意你的协议外索赔额度,并且提供你方已垫付差额赔付的有效证据,别无他法这个事情原则上对方的保险公司做法是合法的,只是你方的保险公司耍了小聪明,在明确了具体损失额度的前提下选择了按照对自己有利的协议来执行赔偿,超出协议部分的差额你方已经垫付,如果希望得到保险公司差额部分的赔付,必须走法律程序。只能说以签订协议时未能充分评估损失程度为理由起诉保险公司。目前的情况,你方是非常被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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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楼网友:我住北渡口
- 2021-02-23 20:41
不对吧,如果你占主责,“是在我方的保险处理完毕之后告知只能按责任划分赔偿,即总金额的30%”这个理由不可能成立,你是占主责,如果是正常赔付,那就是扣除双方互赔的交强险2000,你需要在这次事故中出:8000+140000+100000=248000-4000=244000x70%=170800,
如果按照交警调解的赔付,你只需要赔付11万,那个划得来。
这个你可以再去找下保险公司,拿好资料,包括交警定责书,调解书,定损清单,发票。如果不行的话,去找当地保监会吧。找他们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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