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桂林市教育局通知精神,桂林片高校2009年非师范教育类应届毕业生认定中学教师资格教学技能考试分两次进行,第一次时间为:3月28日—29日,第二次时间为:4月25日—26日,请考生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好参加考试的时间。由于3月29日是教育理论统一考试的时间,建议有教育理论考试任务的考生,将教学技能考试的时间选择在第二次进行,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学技能考试费用: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含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300元/人;初级中学教师资格250元/人。由广西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代桂林市教育局收取。 二、请各高校参加考试的考生在3月15日前到下列银行存入相应的考试费用,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户名:吉秀芳,账号:6228480140163837614。 三、请考生存款后持银行出具的银行存款凭单原件、近期2寸照片1张(在存款凭单原件正面、相片背面分别标注考生姓名),到下列指定的报名点报名: (一)广西师范大学的考生以各学院或者各班级为单位报名,请各学院安排专人负责本学院学生教学技能考试的报名工作。 (二)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的考生,请到漓江学院教务处报名,联系人:李老师,电话:0773—3696101。 (三)桂林旅游高等专科学校的考生,由本校就业指导中心李老师安排报名,联系电话:0773—3965059。 (四)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的考生,由桂林市教育局委托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安排报名,请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的考生切勿将考试费用存入此文件公布的账号中。 (五)桂林片其他高校的考生,请直接到广西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广西师范大学育才校区田家炳教育书院115办公室,下同)报名,联系人:吉老师,电话:0773—5822867。 四、考生将银行存款凭单原件、近期2寸照片1张交给上述报名点负责报名的工作人员,并填写“桂林市2009年上半年申请高级中学(含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教学技能考试报名表”。 五、桂林旅游高等专科学校的考生,不用填写“桂林市2009年上半年申请高级中学(含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教学技能考试报名表”,此表由广西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填写,但报名时必须另外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并在身份证复印件正面空白处标注:教学技能考试学科、参加第一次或者第二次考试、本人联系方式等三个信息。 六、各报名点于3月16日前将本报名点考生的“桂林市2009年上半年申请高级中学(含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教学技能考试报名表”汇总电子表格,用电子邮件发送到jixf052@163.com。3月16日当天(过期不候)将本报名点考生交来的银行存款凭单原件和相片交给广西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吉老师收。 七、广西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于3月17日汇总各报名点的报名材料交到桂林市教育局。 八、第一次考试准考证发放时间:3月26日,第二次考试准考证发放时间:4月23日。请各报名点派专人到广西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领取本报名点考生准考证。 九、请考生务必在考试前一周(即第一次3月20日、第二次4月17日)登陆“桂林中小学教师网” ( http://www.gledu.cn/teacher/)的“通知公告”或“教师资格”栏查询本次各学科随机抽取的3课的讲课内容(详情请看附件2)。 十、考生于考后3天可登陆“桂林市中小学教师网”查询考试结果。特别提示:参加第一次考试如有不合格的考生,可在成绩公布后直接到广西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办理第二次考试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