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先生同另外两人分别以资金(60万元)、土地(50万元)、设备(30万元)共同成立了一家服装公司,他们各自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赔偿责任。这家服装公司属于A股份有限公司B.个人
答案:2 悬赏:1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1-04 11:56
- 提问者网友:欲劫无渡
- 2021-01-04 00:58
王先生同另外两人分别以资金(60万元)、土地(50万元)、设备(30万元)共同成立了一家服装公司,他们各自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赔偿责任。这家服装公司属于A.股份有限公司B.个人独资公司C.合伙企业D.有限责任公司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刀戟声无边
- 2021-01-04 01:50
(答案→) 解析:我国法定的公司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的特征是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一人不能证明财产独立的,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故本题选D项。股份有限公司的特征是以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全部资本划分为等额股份,并以股票形式加以表现,上市公司的股票可以自由流通、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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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楼网友:荒野風
- 2021-01-04 02:01
就是这个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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