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早已做了,这公司有行政复议结果还维持我原工伤认定,我有在劳动鉴定中心申请了工伤鉴定,可我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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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时间 2021-02-15 14:33
- 提问者网友:心如荒岛囚我终老
- 2021-02-15 05:27
工伤认定早已做了,这公司有行政复议结果还维持我原工伤认定,我有在劳动鉴定中心申请了工伤鉴定,可我上月申请的到现在还没通知?我电话过去问劳动鉴定中心回复是公司没有盖章?公司就想托我时间还不给我做工伤认定我自己做的,要不何来复议这点难道鉴定中心不知道吗?我想请问大神们难公司不盖章我就做不了鉴定吗?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迟山
- 2021-02-15 06:41
用人单位不给盖章的,可以申请律师事务所出具劳动能力鉴定委托书或者先申请劳动仲裁,然后向劳动仲裁提出劳动能力鉴定中止劳动仲裁程序,由劳动仲裁出具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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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楼网友:第四晚心情
- 2021-02-15 08:05
不是的,个人申请时是不需要单位盖章的。《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明显可以看出,个人也是可以作为申请的主体,这时并不需要单位盖章,个人申请需提供单位名称、单位详细地址、单位联系人姓名及电话,并且当场通知单位联系人。
- 2楼网友:琴狂剑也妄
- 2021-02-15 07:27
工伤认定早已做了,这公司有行政复议结果还维持自己原工伤认定,自己有在劳动鉴定中心申请了工伤鉴定,根据劳动能力鉴定结果享受工伤待遇。
《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五条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医疗机构协助进行有关的诊断。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
第二十六条 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第二十七条 劳动能力鉴定工作应当客观、公正。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组成人员或者参加鉴定的专家与当事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二十八条 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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