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的婆罗门教和佛教有什么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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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时间 2021-03-04 17:45
- 提问者网友:我没有何以琛的痴心不悔
- 2021-03-03 18:56
印度的婆罗门教和佛教有什么区别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从此江山别
- 2021-03-03 20:07
婆罗门教是印度古代宗教之一,起源于公元前2千年的吠陀教,形成于公元前7世纪。 公元前6世纪至公元4世纪是婆罗门教的鼎盛时期,公元4世纪以后,由于佛教和耆那教的发展,婆罗门教开始衰弱。 与佛教的异同在于 一是信仰方面。婆罗门教信奉吠陀思想,与婆罗门的无限权威——透过祭祀,使人和神可以直接沟通;人们崇尚自然、歌咏自然,尤其崇拜神格化的自然神:梵天、毗湿奴和湿婆神。人们之所以崇拜他们,是因为三大主神各司其职,共同主宰宇宙的一切,梵天创造宇宙,主宰人类的命运;毗湿奴维护宇宙间的和平,展现赏善罚恶的大无畏精神,故最得人们敬仰;湿婆神不但能毁坏宇宙,同时能降伏妖魔,繁衍(生殖)世间的活动。所以人们只能服从神的权力,崇拜主神赐给人们的生活,而严格遵循既有之不平等的种姓制度,受限于神权宗教的思想底下。 佛教并不否认神的存在,但神非主宰者、非创世者、非唯一者,神虽积集福德,有神通大势力,若无通达缘起性空的般若智慧,仍为六道轮回转世的众生之一。佛是一位圆满觉悟者,不论是婆罗门、刹帝利、吠舍或首陀罗,只要依循戒、定、慧,次第进修,同样可以成就阿罗汉、菩萨或佛的果位。佛性即悟性,人人都具有觉悟缘起的性能,都有可能成佛,和婆罗门教所谓的梵天创世神权之说是迥然相异的。 二是业报轮回思想 。婆罗门教以为,生死轮回的根源,来自于业。业,是行为善恶的造作,产生于人们无限的“爱欲”与无始以来的“无明”。于是“以无明为始,依欲而成意志,由意志而有业,由业而受果”的轮回圈子于焉形成。此外,婆罗门教以为,“我”是生命轮回中的主角,人的身体因“我”而生,人的活动也由“我”而起,所以“我”是恒常存在的,现世人生的苦,由前世行为招感而来,今生行为的善恶,同样也会连带前世的业缘,影响到下一世的人生。由此可知,婆罗门教的轮回观和业力说是恒贯三世,建立在“实有”我思想上,与真我论相结合。 佛教否认“恒常有我”的理论,认为业力并非依附在固定的“我”上,而是一种生命继起的动力。也就是说,轮回中的“我”,是众缘和合而生,由外在具有形体的身躯,与受想行识等内在精神的作用组合而成,而且每一因缘又是其他众缘的和合所得,所以在缘起性空中不断地刹那转变、聚灭,无法令人随心所欲,故无永恒不变的“实我”存在。如同燃烧中的薪火,尽管一个个的火焰刹那窜起,又刹那熄灭,火的本身仍以一种焚烧的状态继续蔓延。而这个由众缘和合,假名为我的生命,也以“无明为父,贪爱为母”,承受自己过去的业报,流转于六道之中。所以佛教的轮回观,是在无限时空循环中的三世因果里,建立“自业自得”的业报思想。 三是修行解脱思想 。就形式而言,佛教与婆罗门教主张透过修证的方式,完成身心的苦恼束缚解脱;但在内容上,婆罗门教主张“梵我一如”即是解脱。解脱的方法,除了要学习吠陀、祭祀、布施、苦行之外,更须舍弃名利、妻儿亲朋,出家修习瑜伽禅定,使心寂静;由此认识自我,才能得到“梵我一如”的正智,体悟“梵我一如”的真解脱境界。佛教的看法则不同,在修持实践上,强调自我觉照的工夫,认为解脱必须经由四圣谛的亲身体悟,在缘起思想的前导下,依八正道行持,证入“无我”自在的究竟空性中。 就持戒而言,婆罗门教实行人生的四个行期:梵行期、家居期、林栖期与云游期;按照每个阶段规定的义务,致力履行祭祀、祈祷、持戒及禁欲等,以求解脱。佛教除了在家信徒之外,更有戒律严谨的僧团组织为圭臬。二者虽同样奉行“五戒”,但佛教着重生活的实践,令人容易遵行。 相较于婆罗门教的苦行、祭拜的种种苛刻条件来说,佛教认为诸法是互相依赖,互为条件的,因此采取不偏于苦,不偏于乐的中道修持,与慈世济物的利他行。 佛教针对婆罗门教的主要观点,还提出了自己的主张。 1、否认“梵”是宇宙万物的主宰:关于人类的起源,婆罗门教主张人是“梵”创造出来的。“梵”从口生出婆罗门。从肩部生出刹帝利,从腹部生出吠舍,从足部生出首陀罗。佛教针对婆罗门教的神创说,提出业感缘起说。佛陀指出,人们的命运,决定于自己相续流转的身、口、意三业,起惑、造业、感果,感果时再起惑、造业,循环往复。佛陀认为只有业才是一切有情生生不息的原动力。在古代印度神权弥漫的社会里,佛陀敢于否定“梵”的权威,不承认它是造物主,把人类对客观世界的认识从神造归结为人为,这是一件了不起的事情。 2、反对常恒独存的宇宙本体;婆罗门教把“梵”作为宇宙的本体,或宇宙生起的最高原理。“我”是个人的主宰和本体,人们应当修行达到“梵”、“我”一致的境地,才能得到解脱。佛陀提出宇宙间的一切物质与精神现象,都是缘生缘灭,三世迁流,没有常恒、独存的实体,哪里有什么不变的“梵”和“我”?佛陀认为和合与相续是一切事物的实相。 3、反对祭祀:祭祀万能是婆罗门教三大特点之一。古代印度,一家设一火,一年到头,长燃不熄。把人类所需要的食品,如瓜果、米谷、乳酪、牛羊等投到火里,作为祭品。这些祭品被火烧时,气味升到天上,天神食后,生欢喜心,就能保佑你的家庭五谷茂盛,牛羊繁殖。佛陀认为祭祀天神、屠杀牛羊、耗费财物。除了增长罪愆,加重负担,给人们带来巨大痛苦之外,毫无益处。 4、反对种姓制度:婆罗门教的种姓制度规定:婆罗门掌握祭祀和文教;刹帝利掌握军政;吠舍是商人、手工业者和一部分农民;首陀罗是农人、牧人、仆役和奴隶。前三者是雅利安人,后者非雅利安人。印度当时的种姓制度是世袭的,绝对不可逾越,界限十分严格。这些规定不仅可在法律里面,而且还写在神圣不可侵犯的宗教教条中。佛陀针对种姓制度提出:“四海之水,同一咸味。四姓出家同为释子”的号召。他把僧团作为反对种姓制度的实验和尝试。如著名的十大弟子之中的优婆离出身于首陀罗种姓,他在僧团内威信很高,婆罗门、刹帝利、吠舍出身的僧众,都要向他顶礼问讯,这在当时的社会上是不可想象的事。此外,旃陀罗人,社会地位最低下,称为不可接触者,佛陀十分同情他们的不幸,经常和弟子们接触这部分人,到他们那里应供和说法,对他们予以支持和安慰。婆罗门教规定前三种姓有再生权,首陀罗出身的人则没有再生权。佛陀主张;一切众生,皆有佛性,“都是未来的佛,佛和众生平等无二。 5、尊重妇友:在古代印度社会里,妇女的地位很低。妇女是没有出家的权利的。在当时来说,出家,即意味着摆脱家庭的桎梏。而参访名师,寻求真理,又被社会上认为是一种高尚的行为,出家人被称为人天师表。佛陀既然主张一切众生皆有佛性,都是未来的佛,妇女当然也不例外。所以佛陀接受了他的姨母大爱道的请求,准许妇女为出家弟子,建立女性僧团。佛还经常印证一些比丘尼明罗汉果。这件事在僧团里引起了一些婆罗门出身的人的议论。如摩诃迦叶在佛逝后不久,就以阿难曾就妇女出家的事,向佛求过情,定阿难犯突吉罗(恶作)罪。摩诃迦叶是婆罗门出身,他自然希望把婆罗门教的传统带到佛教中来,所以他对佛陀接受妇女出家一事是不满意的。 此外,婆罗门教吸收了许多佛教的习惯和信仰,如果没有佛教,今日的印度教永远不会有当前的状态,诚如圣雄甘地所说,佛教给予印度教(婆罗门教)新的生命、新的意义、新的解释。譬如印度教(婆罗门教)过去认为杀羊宰马,甚至杀人做为祭神供养的牺牲品,自己便可以获得幸福,后来由于佛教业力思想的主张,使他们以不杀生为第一美德;又德拉维达地区的寺院组织和僧侣戒律以及在商羯罗的哲学中,和在纯宗教范围以外的印度逻辑学的发展中,也都同样可以发现到佛教对印度教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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