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建盖自己的二层小楼,找了多年的朋友王某,王某本身是做瓦匠的,二人商谈之后,王某于2010年6月19日从张某拿了1万元,并出具了收据,到2010年7月2日二人签订了工程施工合同,当日王某又从张某拿了2万元,又出具了收据,可是,王某就没有进入工地,到至今不知去向,问:王某的行为能否构成诈骗罪?
是否构成诈骗罪?
答案:2 悬赏:4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8-11 08:49
- 提问者网友:凉末
- 2021-08-10 18:11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不如潦草
- 2021-08-10 19:15
当然构成了,钱不都被骗走了吗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长青诗
- 2021-08-10 19:35
不是普通的诈骗,而是合同诈骗罪
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的合同诈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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