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月薪一千,签订了三年的合同,现在想要离职,公司要我赔偿五万元的违约金是否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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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时间 2021-02-10 11:13
- 提问者网友:萌卜娃娃
- 2021-02-10 00:25
我现在在一家给孩子做课外培训的公司上班,由于个人原因想要离职,我按照合同法规定提前三十天向公司提交辞职申请,而且答应做好转接工作。但公司以给孩子换老师会给单位带来不良影响为由,要我给公司赔偿培训费(内部)、招接收费及保密技术流失赔偿费,五万元的违约金。还有公司让我帮忙拍摄一组广告,现在只拍好了照片,还没有录像,在拍摄过程中公司并没有和我签订任何协议或合同,如果不再合作我是否要承担什么责任?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酒醒三更
- 2021-02-10 01:07
你可根据劳动合同法以下的规定,判断公司要你赔偿五万元的违约金是否合法:
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四条 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第二十五条 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另外,在拍摄过程中公司并没有和你签订任何协议或合同。你如果不再合作(如果不是劳动合同中有约定)不要承担什么责任的。
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四条 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第二十五条 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另外,在拍摄过程中公司并没有和你签订任何协议或合同。你如果不再合作(如果不是劳动合同中有约定)不要承担什么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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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楼网友:旧脸谱
- 2021-02-10 01:43
提前一个月通知单位离职即可,为什么要赔偿违约金呢?提前一个月通知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是劳动者合法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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