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人甲在路边向路人乙出售一辆五成新的电动车,50元,但是没有发票。而路人乙正好需要一辆自动自行车,于是路人乙就买下了。就问:路人乙的做法合法吗?为什么?
[请问法律方面的知识解答]
路人甲在路边向路人乙出售一辆五成新的电动车,50元,但是没有发票。而路人乙正好需要一辆自动自行车,于是路人乙就买下了。就问:路人乙的做法合法吗?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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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路人乙不属于善意取得,因为价格明显不是合理的市场价。
2,如果真的是赃物的话,路人乙将丧失其继续拥有这个电动车的权利,即物权不归路人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