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贷借款合同丢失该怎样补办?需要什么手续吗?谁能给点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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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时间 2021-10-10 23:18
- 提问者网友:趣果有间
- 2021-10-10 03:35
房贷借款合同丢失该怎样补办?需要什么手续吗?谁能给点建议?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青尢
- 2021-10-10 05:09
①中心二楼办理登记→②评估公司办理评估→③等待中心电话通知→④正式办理贷款手续→⑤到委托银行办理还款手续首先确认你的商业贷款银行允许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其次,确认你剩余的贷款额度满足公积金贷款要求的房屋评估价的60%以下;流程:先向商业银行大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的申请,具体的需要商业银行和公积金管理中心要求去办。
1、转贷对象、范围
(1)凡具有武汉市城镇户口(包括蓝印户口或暂住证)、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职工,个人信用良好、有较稳定的工作和收入、已办理了住房商业贷款且按时偿还贷款本息的借款人,可以申请办理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
(2)已办理住房组合贷款和购房时已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不再办理转公积金贷款。
(3)原商业贷款必须是在市房改资金中心委托的公积金贷款银行网点办理,非公积金贷款受托银行向个人发放的住房商业贷款不能办理转公积金贷款。
2、转贷条件
(1)转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和原商业贷款的借款人必须是同一人;
(2)原商业贷款正常还款1年以上,并有贷款银行提供的无逾期还款记录;
(3)因购建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必须自提取之日起继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1年以上;
(4)办理转公积金贷款必须征得原商业贷款银行的同意;
(5)办理转公积金贷款的房屋,必须是在市房改资金中心进行登记备案的住宅开发项目,尚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的,由开发商提供阶段性担保书或《商品房权属证明》;
(6)同意由市资金中心认可的担保公司提供担保。
3、转贷额度、期限、利率转贷额度:
(1)转公积金贷款的金额不能高于原商贷余额(取千元以上整数),且不能超过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限额,一级市场单套住房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由套内建筑面积和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组成)以内的,转公积金贷款最高比例不能超过该房屋原购房合同总价的80%(单方职工不超过50%);对购房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不含)以上的,其转公积金贷款最高比例不能超过该房屋原购房合同总价的70%(单方职工不超过50%)。
(2)转公积金贷款借款人的具体贷款额度按以下公式计算:转贷借款人夫妻双方计缴住房公积金月工资收入之和×12个月×35%×贷款年限。
(3)转公积金贷款审批额度与原商业贷款余额的差额部分,由转贷款借款人用自有资金结清。转贷期限:转公积金贷款的期限,不得超过原商业贷款的剩余年限,同时不得超过转贷借款人距法定退休年龄的剩余年限。转贷利率:按人民银行规定的个人住房贷款同等期限的同档次利率标准执行。
4、转公积金贷款办理程序
(1)咨询申请。转贷申请人到原商贷银行咨询并领取《转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填好后附上以下相关资料交给原商贷银行办理:①《转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夫妻双方的《住房公积金缴交证明》或《武汉住房公积金对账簿》、《经济收入证明》;②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薄、结婚状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如未婚应提供未婚证明);③原商贷银行提供的商业贷款正常还款记录和剩余贷款金额证明(由银行提供);④办理原商贷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与原商贷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及《抵押合同》原件。
(2)资料送审。贷款银行对转贷借款人全部资料进行审查核实后报市资金中心审批。
(3)签订合同。市资金中心批准后,贷款银行与转贷借款人签订公积金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同时转贷借款人与担保公司签订担保合同。
(4)资金预存。转贷借款人在公积金贷款发放前,将公积金贷款与原商业贷款余额的差额部分,用自有资金存入原商贷银行的存款专户内用于结清贷款。
(5)变更保险。转贷借款人持原商贷保险单到保险公司办理变更房屋保险手续,保险受益人由原贷款银行变更为市资金中心。
(6)资金划拨。市资金中心划拨贷款资金,由转贷银行发放公积金贷款的同时结清原商业贷款,并通知转贷借款人。
(7)按月还款。转贷借款人从结清原商业贷款的次月开始每月按时还款,直至贷款全部还清。
(8)结清贷款:借款人结清最后一次贷款时,本人应亲自前往贷款银行并在柜面办理还贷结清手续。
(9)注销抵押:借款人偿还完全部贷款本息后,凭贷款银行出具的结清证明和撤销房屋抵押证明、购房合同原件或房产证原件及个人身份证,到原房地产抵押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注销手续。
1、转贷对象、范围
(1)凡具有武汉市城镇户口(包括蓝印户口或暂住证)、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职工,个人信用良好、有较稳定的工作和收入、已办理了住房商业贷款且按时偿还贷款本息的借款人,可以申请办理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
(2)已办理住房组合贷款和购房时已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不再办理转公积金贷款。
(3)原商业贷款必须是在市房改资金中心委托的公积金贷款银行网点办理,非公积金贷款受托银行向个人发放的住房商业贷款不能办理转公积金贷款。
2、转贷条件
(1)转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和原商业贷款的借款人必须是同一人;
(2)原商业贷款正常还款1年以上,并有贷款银行提供的无逾期还款记录;
(3)因购建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必须自提取之日起继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1年以上;
(4)办理转公积金贷款必须征得原商业贷款银行的同意;
(5)办理转公积金贷款的房屋,必须是在市房改资金中心进行登记备案的住宅开发项目,尚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的,由开发商提供阶段性担保书或《商品房权属证明》;
(6)同意由市资金中心认可的担保公司提供担保。
3、转贷额度、期限、利率转贷额度:
(1)转公积金贷款的金额不能高于原商贷余额(取千元以上整数),且不能超过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限额,一级市场单套住房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由套内建筑面积和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组成)以内的,转公积金贷款最高比例不能超过该房屋原购房合同总价的80%(单方职工不超过50%);对购房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不含)以上的,其转公积金贷款最高比例不能超过该房屋原购房合同总价的70%(单方职工不超过50%)。
(2)转公积金贷款借款人的具体贷款额度按以下公式计算:转贷借款人夫妻双方计缴住房公积金月工资收入之和×12个月×35%×贷款年限。
(3)转公积金贷款审批额度与原商业贷款余额的差额部分,由转贷款借款人用自有资金结清。转贷期限:转公积金贷款的期限,不得超过原商业贷款的剩余年限,同时不得超过转贷借款人距法定退休年龄的剩余年限。转贷利率:按人民银行规定的个人住房贷款同等期限的同档次利率标准执行。
4、转公积金贷款办理程序
(1)咨询申请。转贷申请人到原商贷银行咨询并领取《转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填好后附上以下相关资料交给原商贷银行办理:①《转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夫妻双方的《住房公积金缴交证明》或《武汉住房公积金对账簿》、《经济收入证明》;②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薄、结婚状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如未婚应提供未婚证明);③原商贷银行提供的商业贷款正常还款记录和剩余贷款金额证明(由银行提供);④办理原商贷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与原商贷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及《抵押合同》原件。
(2)资料送审。贷款银行对转贷借款人全部资料进行审查核实后报市资金中心审批。
(3)签订合同。市资金中心批准后,贷款银行与转贷借款人签订公积金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同时转贷借款人与担保公司签订担保合同。
(4)资金预存。转贷借款人在公积金贷款发放前,将公积金贷款与原商业贷款余额的差额部分,用自有资金存入原商贷银行的存款专户内用于结清贷款。
(5)变更保险。转贷借款人持原商贷保险单到保险公司办理变更房屋保险手续,保险受益人由原贷款银行变更为市资金中心。
(6)资金划拨。市资金中心划拨贷款资金,由转贷银行发放公积金贷款的同时结清原商业贷款,并通知转贷借款人。
(7)按月还款。转贷借款人从结清原商业贷款的次月开始每月按时还款,直至贷款全部还清。
(8)结清贷款:借款人结清最后一次贷款时,本人应亲自前往贷款银行并在柜面办理还贷结清手续。
(9)注销抵押:借款人偿还完全部贷款本息后,凭贷款银行出具的结清证明和撤销房屋抵押证明、购房合同原件或房产证原件及个人身份证,到原房地产抵押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注销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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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楼网友:人類模型
- 2021-10-10 08:48
购买二手房贷款⑴购房人与售房人签订房屋买卖协议或房屋买卖合同;⑵符合条件的购房人向贷款银行提出借款申请,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⑶买卖双方到贷款银行指定(认可)的评估机构进行房屋评估;⑷律师事务所对借款人的资信证明材料和评估报告进行鉴证、调查、分析,出具《法律意见书》;⑸贷款银行进行审批,通知借款申请人是否同意贷款;⑹买卖双方办理产权过户手续,过户后,借款人到银行办理贷款手续;⑺购房人与贷款银行签订二手房抵押贷借款合同;⑻买卖双方将过户后的房屋所有权证送交贷款银行办理抵押登记手续;⑼借款合同生效后,贷款银行根据借款合同划付资金;⑽借款人按月还款;⑾借款人还清贷款本息,解除抵押担保。
- 2楼网友:洒脱疯子
- 2021-10-10 05:35
工行一手房房贷办理流程包括六步:提出申请、贷款审批、签订合同、发放贷款、按期还款以及贷款结清。需要注意的一点是工行房贷结清以后,要办理抵押注销手续。
1.提出申请客户向工行提出书面工行房贷借款申请,并提交有关资料;包括身份证、户籍证明、收入证明等。工行房贷所需材料>>>
2.贷款审批银行根据客户的申请资料对贷款进行审批;
3.签订合同在接到工行房贷批准的通知后,客户要到贷款行与工行签订借款合同和相应的担保合同,并视情况办理抵(质)押登记及公证等手续;
4.发放贷款经工行同意发放的贷款,办妥有关手续后,工行将按照借款合同的约定,将贷款资金按规定一次性转入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银行开立的账户,或与借款人约定的工行监管账户;
5.按期还款工行房贷款项发放后,客户须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还款方式偿还贷款本息;
6.贷款结清工行房贷结清包括正常结清和提前结清两种。
(1)正常结清:贷款最后一期结清贷款。
(2)提前结清:在贷款到期日前,客户如提前部分或全部结清贷款,须按借款合同约定,提前向工行提出申请,由工行审批后到指定会计柜台进行还款。工行房贷结清后,客户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经办行出具的贷款结清凭证领回由工行收押的法律凭证和有关证明文件,并持贷款结清凭证到原抵押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注销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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