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11月17号入职海珠区一服装公司纸样师一职,谈好工资7500一个月(这个有支付工资证明)但是12月31号老板以不合适为由辞退本人,要我两三天内把工作交接。当时我说已经过了一个月试用期,要辞退我就必须补偿一个月工资。但是老板说试用期不是一个月,要两三个月。我说第一:当初入职没跟我说那么长的试用期,第二:没有正式文本说试用期两三个月。一般是一个月,而且也没跟我签劳动合同,加上上现在年底了,不好找工作,你这样辞退我不是逼我没活路吗?(整个公司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没买社保)然后老板说:那你做到1月底走人。但是12月16号发工资扣了我四百多工资,整个公司很多人无故被克扣工资。老板经常随意克扣工人工资。
请问律师,像这种情况,我是否可以得到劳动法的帮助?
入职两个月半月,老板以不合适为由辞退
答案:1 悬赏: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2-11 18:16
- 提问者网友:不要迷恋哥
- 2021-02-10 21:03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污到你湿
- 2021-02-10 22:39
1. 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关系,可以要求赔偿金(1个月的工资);
2. 公司未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支付双倍工资(补偿12.07-正式走人时的工资);
3. 你的情况建议1月底时不主动离职,等单位书面说明理由,并辞退你时再考虑仲裁;
4. 公司无故克扣劳动者工资是违法行为,可以要求公司补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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