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答案:4 悬赏:1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6-01 13:50
- 提问者网友:听门外雪花风
- 2021-06-01 01:49
一:我们学校以前学生的单车都是放在学校里面,并且不收钱,现在校长不让人放在校内,要放在校外指定地点,并且每人收30块钱!
二:放假补课补了三十天(只读上午)交了100多块钱,收费单上却说是课外活动费!
三:学生一学期至少要买一件校服!
请问以上有没有触犯了法律的?
有的话麻烦帮我指出来!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神鬼未生
- 2021-06-01 03:17
你好,我是律师,就你所提问题是否违法,告诉你:不违法。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千夜
- 2021-06-01 05:55
可以将问题直接写份材料,向当地教育局举报,
属于乱收费问题,无论如何也不能讲补课费写成是课外活动费
至于自行车的收费问题,法律没有明文禁止。属于学校对自身环境秩序的管理。
你可以将补课费,自行费、校服费一起汇总举报到教育局,让他们引起告诉重视。解决目前的矛盾!
- 2楼网友:持酒劝斜阳
- 2021-06-01 05:33
不是法律问题,这叫周愈打黄盖…
- 3楼网友:逐風
- 2021-06-01 04:31
法院预审 下次什么时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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