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啦,又在婚,户口没有迁走,现在村里办理土地分割,土地回分走吗
答案:4 悬赏: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2-27 05:58
- 提问者网友:骑士
- 2021-02-26 19:00
离婚啦,又在婚,户口没有迁走,现在村里办理土地分割,土地回分走吗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夜风逐马
- 2021-02-26 19:35
应该会分走,毕竟离婚了,但是你可以结合一下相关法律看一下。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轻雾山林
- 2021-02-26 23:15
如果户口在你出生地不会被分走,
- 2楼网友:你可爱的野爹
- 2021-02-26 22:02
你好, 你可以去律伴上问问律师。不收钱就可以问的。
- 3楼网友:慢性怪人
- 2021-02-26 20:36
首先,必须明确说明一点,没有任何规定,在双方离婚后一方的户口必须迁出,这属于当事人自由选择的权力范围,任何人,任何单位都无权强制要求和办理。
其次,从原则上讲,双方在离婚后,户口在一个户口本上会有很多不便,当事人有权利选择分户或者将户口迁出。但是,这种权利并不是以个人意志为转移的,必须符合迁入地的户籍政策。根据《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再次,公安机关作为户籍的管理机关,当事人有权直接到公安机关了解户籍政策,公安机关有告知的义务。根据《户口登记条例》第三条 规定,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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