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中写明“女方不付抚养费"是否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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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时间 2021-04-08 02:24
- 提问者网友:了了无期
- 2021-04-07 17:56
律师你好! 一年前我和前夫协议离婚,孩子有由他抚养,因他所给与我的甚少抵消了抚养费!但协议上未写!只是写女方不付抚养费!现男方又向我所要抚养费?请问律师这离婚协议有效吗?我拿出这个,可以做证据吗?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詩光轨車
- 2021-04-07 18:18
离婚财产分割方法 (1)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 (2)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共同财产,分割时各归管理、使用方所有;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 (3)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或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离婚时可以请求对方退还彩礼。 (4)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与他人合伙经营的,入伙的财产可以给一方所有,分得入伙财产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入伙财产一半价值的补偿。 (5)对夫妻共同经营的当年无收益的养殖、种植业等,离婚时应从有利于发展生产、有利于经营管理考虑,予以合理分割或折价处理。 (6)双方对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进行过修缮、装修、原拆原建,离婚时未变更产权,增殖部分中属于另一方应得的份额,由房屋所有人折价补偿给另一方。 (7)借婚姻关系索取的财物,离婚时,如结婚时间不长,或者因索要财物造成对方生活困难的。可酌情返还。对取得财物的性质是索要还是赠与难以认定的,可按赠与处理。 (8)对不宜分割使用的夫妻共有的房屋,应根据双方住房情况和照顾抚养子女或无过错方等原则分给一方所有。分得房屋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该房屋一半价值的补偿。在双方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应照顾女方。 (9)离婚时一方所有的知识产权尚未取得经济利益的,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根据具体情况对另一方予以适当的照顾。 (10)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共同生活中自然毁损、消耗、灭失,离婚时一方要求以夫妻共同财产抵偿的,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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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楼网友:低血压的长颈鹿
- 2021-04-07 19:53
离婚有两种方式:
1.协议离婚 协议离婚就是夫妻双方就夫妻关系解除、财产分割、子女归属、子女抚养费用等达成一致意见后,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的法定手续。
2.起诉离婚 起诉离婚是夫妻双方中,有一方不同意离婚,或者就财产分割、子女归属、子女抚养费用等达不成一致意见,起诉到法院,由法院进行裁定的离婚方法。
你们不签离婚协议,就不能协议离婚,更谈不上抚养费的法律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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