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后工资发放问题?
答案:1 悬赏:5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4-26 04:19
- 提问者网友:最爱你的唇
- 2021-04-25 15:36
我于2010年7月29日辞职并办理完公司所有交接工作,8月8日本应该是发放上月工资的时间,原公司同事全数拿到薪水,而没发放我的,我找到原公司人事部,他们给我讲,要审核我在职时间客户跟进情况(我是做业务的,离职时已将所有意向客户交给公司)所以8月不发放我工资,9月8日才能发放我7月薪水,请问是否合法?如果不合法,我应该如何做?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不如潦草
- 2021-04-25 17:12
不合法。单位的做法是违法的,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你的工资。你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也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规定:“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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