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延期的期限是多少天
答案:2 悬赏: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2-21 01:14
- 提问者网友:留有余香
- 2021-02-20 03:21
自工伤发生之日起30天内上报材料,由于材料不齐可适当延期申报,这里指的是延期申报的期限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独行浪子会拥风
- 2021-02-20 04:22
要特别说明一下,自工伤发生之日起30天之内上报材料,是指的上报材料到当地工伤认定部门(一般是当地市人力资源及社会保障局工伤处)进行工伤认定。如果在规定期限内认定工伤的,期间的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进行支付,如果超期申报的话期间的费用由用人单位进行支付。另外如果因为特殊情况材料不能及时准备齐全的,可以向当地认定工伤的行政部门申请延期,延期的时间一般不超过30天。
希望我的答案可以帮助到你!
希望我的答案可以帮助到你!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三千妖杀
- 2021-02-20 04:43
1、关于工伤需要延期治疗和需要延长医疗期的,工伤保险条例有规定的。
2、《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我要举报
如以上问答信息为低俗、色情、不良、暴力、侵权、涉及违法等信息,可以点下面链接进行举报!
大家都在看
推荐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