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在中山出售房屋, 卖方为香港居民, 而房屋只属丈夫一人名下拥有, 配偶的名字并不在产证上, 如果要办理售房公证时 ,
(一).是否需要太太一同到公证处签署同意出售?
(二).需时多久才能签发公证书?
谢谢您的回答!!
请问在中山出售房屋, 卖方为香港居民, 而房屋只属丈夫一人名下拥有, 配偶的名字并不在产证上, 如果要办理售房公证时 ,
(一).是否需要太太一同到公证处签署同意出售?
(二).需时多久才能签发公证书?
谢谢您的回答!!
不需要,只要房产证上的名字上的人就可以了。中山的公证处有加快办理的,要收取一定的费用,加快后大约三天左右就能收到。
需要太太去签字的。
公证书大概是1星期的样子,各地不一样,看工作效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