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案的被告有两位,被告一:台湾应昌期围棋教育基金会 法定代表人:应明皓董事长。被告二:围棋天地杂志社 法定代表人:刘思明主编。
被告一通过2004年11月15日被告二出版的《围棋天地》22期发表访谈文章公开悬赏,表示“不论是谁能够找出应氏规则的漏洞,就可以领到5万美元的奖金”。孙加可自2006年6月24日起在《围棋报》等发表多篇文章,找出应氏规则漏洞,与公认数子法规则胜负结果相反。原告律师数次联系被告一,兑现承诺,被拒。并推说被告二《围棋天地》瞎说,没有此言。原告只好把二位请上法庭,看看到底是谁欺诈。 2008年6月30日,原告在在北京崇文区法院立案,至今,开庭之日仍然遥遥无期。
我的一个案子在北京崇文区法院立案已经一年半了, 法院一直拖延不开庭,怎么办?
答案:3 悬赏:6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3-22 00:01
- 提问者网友:容嬷嬷拿针来
- 2021-03-21 12:22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孤老序
- 2021-03-21 13:05
楼上的,是不是起码要扔5万美金才行啊?
胡说八道!最烦你这样的牢骚客,一点都帮不到楼主。
和台湾人打官司很麻烦的,法院好象不能直接往来办案,貌似有些事还要通过外交部的。
你可以直接去咨询下案件的进展情况,延期的原因为何?
个人认为你这个案件很麻烦,没有一个法定的鉴定机构来证明的你文章和观点的正确性;台湾那基金会的悬赏与杂志之间是不是存在委托宣传关系(有点象一个邀约合同);有其他证据证明台湾基金会公开发表过这样的邀约。
自己和律师好好琢磨吧。
胡说八道!最烦你这样的牢骚客,一点都帮不到楼主。
和台湾人打官司很麻烦的,法院好象不能直接往来办案,貌似有些事还要通过外交部的。
你可以直接去咨询下案件的进展情况,延期的原因为何?
个人认为你这个案件很麻烦,没有一个法定的鉴定机构来证明的你文章和观点的正确性;台湾那基金会的悬赏与杂志之间是不是存在委托宣传关系(有点象一个邀约合同);有其他证据证明台湾基金会公开发表过这样的邀约。
自己和律师好好琢磨吧。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一秋
- 2021-03-21 14:57
他们送的礼物比你多呀。。准备好的你钞票扔进法官抽屉里
- 2楼网友:七十二街
- 2021-03-21 14:39
你好!
民事的案子审限是180天,就是说你这个案子从立案那天算,180天内肯定结案,我不知道你弄的是民事的还是刑事的,如果是刑事的,你自己去告应该也是自诉的,自诉的审限也是180天。但是诈骗是公诉案子。你的案子可能是中止审理了。你最好去法院问一下。
如果对你有帮助,望采纳。
我要举报
如以上问答信息为低俗、色情、不良、暴力、侵权、涉及违法等信息,可以点下面链接进行举报!
大家都在看
推荐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