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和债权区别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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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时间 2021-04-12 12:36
- 提问者网友:愿为果
- 2021-04-11 22:46
作业· 很难·· 帮帮忙啊·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一袍清酒付
- 2021-04-11 23:26
区分物权与债权的意义。
《物权法》生效后,物权与债权的区别越来越明显,特别是对我们律师来说,弄清这两个法律的概念、特点和区别与联系是非常重要的。因为从《物权法》生效后,对某些案件提起诉讼与原来相比,其诉讼请求是不同的,否则就会被驳回诉讼请求,导致败诉。我举一、二个例子:一、甲某将一套房屋先后卖给乙某、丙某,甲将此房的产权过户给了丙某。现该怎么来提起诉讼呢?在《物权法》生效之前,我们都是主张确认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因为一套房屋不可能同时分别卖给两个人所有。故此只能确认合同无效,并退还本金,赔偿损失。在《物权法》生效后,根据该法第15条的规定,我们只能主张房屋买卖合同有效,因为签订该合同是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没有违背法律的规定或当事人的约定。它只是合同履行不能而已,同时是当事人的违约行为造成的。这样只能要求退还本金和赔偿违约金,实际上当事人之间就是一个合同之债。二、共同所有的房屋,共有人之一的张三在没有经过其他共有人同意的情况下,将房屋买给了第三人李四。现作为共有人的王麻子,该如何提起诉讼呢?根据《物权法》第97条、第106条的规定,该买卖合同应该是无效的。因为没有经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同时转让的不动产没有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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