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人把他车抵押给我,抵押给我之前已经过户给其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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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时间 2021-02-21 18:37
- 提问者网友:听门外雪花风
- 2021-02-20 18:43
别人把他车抵押给我,借走我三十万,车值四十多万,但是抵押我之前已经过户给其他人(我不知情)现在公安局要收回车 我怎么办?(车在我手上)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蕴藏春秋
- 2021-02-20 19:57
如果该车过户给了他人,你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和行为人办理了抵押,并借走你三十万元,其行为触犯《刑法》第266条之规定,涉嫌诈骗,依法应追究抵押人的刑事责任。
如果公安机关不是立诈骗案,而要收走你的车,参与经济纠纷,是违法行为,你可以向其上级公安机关纪检部门或者检察院投诉。
如果公安机关不是立诈骗案,而要收走你的车,参与经济纠纷,是违法行为,你可以向其上级公安机关纪检部门或者检察院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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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楼网友:荒野風
- 2021-02-20 20:53
您好,法院不能追回已经过户的车。因为债主没有与原车主办理车辆抵押登记。如果办理的话你是不能办理过户的。《担保法》41条规定:当事人以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财产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时生效。第42条规定:“办理抵押物登记的部门如下:(一)以无地上定着物的土地使用权抵押的,为核发土地使用权证书的土地管理部门;(二)以城市房地产或者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 (三)以林木抵押的,为县级以上林木主管部门;(四)以航空器、船舶、车辆抵押的,为运输工具的登记部门;(五)以企业的设备和其他动产抵押的,为财产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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