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因家中父亲去世在上班后单位领导让我回家,在下班回家的路上正好被一辆摩托车撞了,肇事人已经逃逸,导致我的手臂骨折,单位知道此事后给我来电话说手臂骨折要休息很久的以我不方便工作为由要求我跟我解除劳工合同,我为单位临时工.请问:
1、我的车祸算是工伤吗?
2、单位以我手臂骨折休息时间长要求跟我解除劳动合同违反劳动法吗?
3、我该怎么样才能维护我的权利?
金山区劳动仲裁
答案:3 悬赏:5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3-04 16:39
- 提问者网友:饥饿走向夜
- 2021-03-04 12:33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罪歌
- 2021-03-04 14:00
1、车祸的工伤认定应当由劳动行政部门确定,所以你应当到劳动局工伤认定部门认定
2、医疗期有明确规定,你的工作年限不高的话,医疗期最多不超过三个月,这个首先要根据医嘱
3、医疗期过长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根据是劳动合同法,见下,但应当支付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和未提前一个月通知的通知金
4、认定工伤并认定伤残等级 尽快确定等级,则便于你获取工伤补偿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医疗期有明确规定,你的工作年限不高的话,医疗期最多不超过三个月,这个首先要根据医嘱
3、医疗期过长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根据是劳动合同法,见下,但应当支付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和未提前一个月通知的通知金
4、认定工伤并认定伤残等级 尽快确定等级,则便于你获取工伤补偿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行路难
- 2021-03-04 15:25
金山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地址:金山区龙山路555号东楼c区212
电话:57922304
邮编:200540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7:00
劳动法律师:021-22817315
网上其他的地址都是之前的旧地址。
- 2楼网友:duile
- 2021-03-04 15:09
肇事者逃逸的,推定对方全责,属于工伤。单位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是非法的,你可以先申请工伤认定,再申请伤残鉴定,再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金山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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