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劳动仲裁中双倍工资的“工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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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时间 2021-02-07 23:03
- 提问者网友:太高姿态
- 2021-02-07 16:29
本人在公司工作五个半月,公司期间并无与本人签劳动合同、购买社会保险,本人在五月份因个人原因离职,并要求公司开具了离职证明(有公司盖章和领导签字)。由于公司先违反劳动合同法,不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因此本人到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劳动仲裁,但本人疑惑的是劳动法中的双倍工资赔偿,是银行卡上的实发工资,还是公司所说的基本固定工资。本人咨询过仲裁委员会的仲裁员,他说是基本固定工资,可要求公司出具公司员工工资架构表。但是,本人一直不清楚公司的工资构成,也没看过任何公司结算的公式和文件,公司每月发工资的时候也没纸质工资条和要求员工核对数目签名。如果仲裁委员会单纯要求公司出具工资组成表,本人觉得有所不公,倘若公司提交的工资表提前擅改了,谁确认其真实性?那如果公司可以压低基本固定工资额,把大部分实发工资归为绩效提成(也就是非固定工资穿袱扁惶壮耗憋同铂括)。那作为申请人,我认为这个不能说明就是客观事实,我应该怎么办?如果能反驳,那反驳的法律依据又是什么??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往事隔山水
- 2021-02-07 17:40
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
第四条 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
(一)计时工资;(二)计件工资;(三)奖金;(四)津贴和补贴;(五)加班加点工资;(六)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
不知道该仲裁员的理解是什么……
-----------
劳动合同法
第十一条 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穿袱扁惶壮耗憋同铂括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
--------
到你的问题,应该去银行打工资卡流水【必须银行盖章、估计只显示是银行给你的钱不显示公司给你的钱】,如未能明确卡上是谁给你的钱,在举证时效内递交【依职权调查取证申请书】给仲裁委帮你取证.
第四条 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
(一)计时工资;(二)计件工资;(三)奖金;(四)津贴和补贴;(五)加班加点工资;(六)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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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该仲裁员的理解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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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
第十一条 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穿袱扁惶壮耗憋同铂括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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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你的问题,应该去银行打工资卡流水【必须银行盖章、估计只显示是银行给你的钱不显示公司给你的钱】,如未能明确卡上是谁给你的钱,在举证时效内递交【依职权调查取证申请书】给仲裁委帮你取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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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楼网友:三千妖杀
- 2021-02-07 21:20
确实,很多人没有注意到劳动合同法第83条的规定,不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的,也应支付双倍工资的规定。
双倍工资应从用工之日起第二个月支付至补签了合同为止。至于时效,对于索要劳动报酬的,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持续有效,但自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应在一年内提出。至于双倍工资中的尚未支付的那一部分,是属于劳动报酬还是惩罚性的赔偿,尚存争议。为了稳妥起见,建议及时提出仲裁。
供参考。
- 2楼网友:独钓一江月
- 2021-02-07 20:07
工资的构成一般为,基本工资、补贴、奖金等。一般不包括加班费。如果你们每个月的工资都是通过银行卡的形式发放,你可以讲过去五个月半的平均工资作为你的月工资来请求。用人单位若有异议,需他们提供证明。在立案时,仲裁委一般不会管那么多的,因为他们不是负责事实上的审核。及时在仲裁庭上对方提供了你的工资构成的证据,你也可以不承认的。就等仲裁委判了。即使仲裁裁决下来,不服的话还可以起诉。
- 3楼网友:山河有幸埋战骨
- 2021-02-07 18:56
这是一个司法实践问题,如果没有相应的司法解释,就只能靠仲裁员或法官来裁定了。除有些工厂采取计件、计时工资,有些保险公司采取佣金等报酬形式外,对于大部分企业而言,一般实施的是“基本工资+业绩工资”,其中基本工资是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因为基本穿袱扁惶壮耗憋同铂括工资是劳动者的基本生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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