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法院拍卖房产,唯一住房,现在执行局人员没贴封条,把我家锁换了,合理吗,请问?
答案:3 悬赏:80 手机版
解决时间 2021-02-21 12:53
- 提问者网友:暗中人
- 2021-02-20 21:22
被法院拍卖房产,唯一住房,现在执行局人员没贴封条,把我家锁换了,合理吗,请问?
最佳答案
- 五星知识达人网友:英雄的欲望
- 2021-02-20 22:46
1. 不合理,对于唯一住房法院可以查封,但是不可以拍卖,换锁更是不可以。
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六条 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
第九条 查封不动产的,人民法院应当张贴封条或者公告,并可以提取保存有关财产权证照。
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六条 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
第九条 查封不动产的,人民法院应当张贴封条或者公告,并可以提取保存有关财产权证照。
全部回答
- 1楼网友:春色三分
- 2021-02-21 00:29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条 金钱债权执行中,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被执行人以执行标的系本人及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为由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一)对被执行人有扶养义务的人名下有其他能够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的;
(二)执行依据生效后,被执行人为逃避债务转让其名下其他房屋的;
(三)申请执行人按照当地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为被执行人及所扶养家属提供居住房屋,或者同意参照当地房屋租赁市场平均租金标准从该房屋的变价款中扣除五至八年租金的。
执行依据确定被执行人交付居住的房屋,自执行通知送达之日起,已经给予三个月的宽限期,被执行人以该房屋系本人及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的必需品为由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只要法院在拍卖款中扣除8年租金保留给被执行人,是可以执行唯一住房的
- 2楼网友:北城痞子
- 2021-02-21 00:04
不合理
再看看别人怎么说的。
我要举报
如以上问答信息为低俗、色情、不良、暴力、侵权、涉及违法等信息,可以点下面链接进行举报!
大家都在看
推荐资讯